原標題:思特威: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思特威(上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及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的核查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證券”、“保薦機構”)作為思特威(上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特威”或“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及持續督導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對思特威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及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的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思特威(上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636號)核準,公司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 4,001.0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31.51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126,071.51萬元,扣除承銷及保薦費用等與發行有關的費用共計 8,649.69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 117,421.82萬元。
截至 2022年 5月 17日,以上募集資金凈額已全部到位,并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了安永華明 (2022)驗字第
61555491_B03號《驗資報告》予以確認。公司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機構簽署了募集資金監管協議,對上述募集資金進行專戶管理。
二、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本報告期內共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
1,078,991,941.33元,募集資金專戶余額為人民幣 100,711,663.59元(包括累計收到的利息收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23-008)。
三、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的情況
(一)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的具體情況
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可用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117,421.82萬元,少于原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人民幣 282,043.30萬元。鑒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與募投項目投資金額存在缺口,為保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公司自有資金使用效率,節省投資成本,在不改變募集資金投入金額的前提下,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對募投項目投資總額進行了調整,對原項目投資總額超過募集資金投資金額部分不再使用自有資金進行投入。具體調整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募投項目調整前項目總投資金額圖像傳感器芯片測試項目40,868.9440,868.94 (二)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的原因及對公司的影響
由于市場環境變化和經營戰略調整,公司擬租賃廠房建設圖像傳感器芯片測試項目,預計以募集資金投資建設的產能規模將足夠公司目前日常經營需求。
在此基礎上公司對項目投資總額進行調整,不再使用自有資金進行投入。本次調整不涉及募集資金投入金額的變化。
本次變更是公司經過綜合審視、論證項目實際情況、實施環境及后續建設需要而作出的審慎決定,符合當前公司經營情況及實際需求,更符合公司業務協同性要求和總體戰略規劃。
本次變更未改變募投項目所涉及的業務領域和方向,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四、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的情況
(一)變更“圖像傳感器芯片測試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的具體情況 綜合考慮整體生產經營規劃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際情況,加快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公司擬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圖像傳感器芯片測試項目”的實施地點及實施方式進行變更,具體情況如下:
變更前江蘇省昆山市開發區前進東路北側
、富春江路東側在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測試廠
房,搭建無塵車間,購買測試設備上述實施地點及實施方式的變更后,涉及向相關政府部門備案、申請環評批復等手續,公司將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及實施方式的原因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可用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117,421.82萬元,少于擬原投入募集資金金額人民幣 282,043.30萬元。鑒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與募投項目投資金額存在缺口,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節省投資成本,在不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前提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募投項目的實施地點及實施方式進行調整。
本次變更是公司經過綜合審視、論證項目實際情況、實施環境及后續建設需要而作出的審慎決定,符合當前公司經營情況及實際需求,更符合公司業務協同性要求和總體戰略規劃。
本次變更未改變所涉及的業務領域和方向,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五、審批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召開***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及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對上述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及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該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六、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及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實際情況進行的調整,符合公司發展規劃及實際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盈利能力,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同意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及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
(二)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及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實際情況進行的調整,符合公司發展規劃及實際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盈利能力,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同意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及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
七、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思特威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及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事項是公司從自身業務發展的實際需要出發,順應公司戰略規劃及業務發展需要,有利于有效整合資源,優化資金、技術、人才等資源配置,實現相關業務的統籌管理和深度發展,提高相關業務管理運營效率,有助于推進募投項目的建設發展,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及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方式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亦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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