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4-28 熱度:
原標題:何氏眼科: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301103 證券簡稱:何氏眼科 公告編號:2023-019 遼寧何氏眼科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遼寧何氏眼科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財會〔2022〕31號,以下簡稱 “《準則解釋第16號》”)的要求需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當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變更原因及變更日期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財會[2022]31號)中“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會計準則解釋的發布,公司需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執行《準則解釋第16 號》的該項規定。
2.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3.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將按照財政部發布的《準則解釋第16號》要求執行。除上述政策變更外,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4. 會計政策變更的性質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相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進行的變更,該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1.具體內容
根據財政部發布了《準則解釋第 16號》中“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的規定,對于不是企業合并且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并因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導致等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交易,如承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初始確認租賃負債并計入使用權資產的租賃交易,以及固定資產因存在棄置義務而確認預計負債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交易等,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 18號——所得稅》第十一條(二)、第十三條關于豁免初始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規定。企業對該交易因資產和負債的初始確認所產生的應納稅 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8號——所得稅》的有關規定,在交易發生時分別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日執行《準則解釋第 16號》的該項規定,對于在***施行《準則解釋第 16號》的財務報表列報***早期間的期初(即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月 1日之間發生的適用解釋 16號的單項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釋16號的規定進行調整。對于2023年1月1日因適用《準則解釋第16號》的單項交易而確認的租賃負債和使用權資產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本公司按照解釋16號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的規定,將累積影響數調整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關財務報表項目。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的政策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當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特此公告。
遼寧何氏眼科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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