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4-30 熱度:
原標題:敏芯股份:蘇州敏芯微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688286 證券簡稱:敏芯股份 公告編號:2023-029
蘇州敏芯微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系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變更相應的會計政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財政部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財會〔2022〕31號)(以下簡稱“準則解釋第16號”),規定了“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的內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1、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及其他相關規定。
2、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將執行準則解釋第16號的相關規定。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日期
根據準則解釋第16號的相關要求,“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內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對于不是企業合并、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且初始確認的資產和負債導致產生等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單項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初始確認租賃負債并計入使用權資產的租賃交易,以及因固定資產等存在棄置義務而確認預計負債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簡稱適用本解釋的“單項交易”),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第十一條(二)、第十三條關于豁免初始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規定。
企業對該單項交易因資產和負債的初始確認所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等有關規定,在交易發生時分別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
對于在***施行本解釋的財務報表列報***早期間的期初因適用準則解釋第16號的單項交易而確認的租賃負債和使用權資產,以及確認的棄置義務相關預計負債和對應的相關資產,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公司按照準則解釋第16號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的規定,將累計影響數調整財務報表列報***早期間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關財務報表項目,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相關情況。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國家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審議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批準。
四、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為根據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做出,不會對本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宜。
(二)監事會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國家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會計政策變更的審批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變更后的會計政策的執行更能準確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合法權益的情況。
綜上所述,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宜。
特此公告!
蘇州敏芯微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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