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華峰鋁業:公司關于變更會計政策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702 證券簡稱:華峰鋁業 公告編號:2023-013
上海華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財會〔2022〕31號,以下簡稱“解釋第16號”)的有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調整。執行該規定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一、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財政部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的通知》(財會〔2022〕31號),規定了“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關于發行方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的所得稅影響的會計處理”、“關于企業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修改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等內容。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以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公司自上述文件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變更后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會計政策變更性質
本次公司會計政策變更屬于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變更會計政策。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1、解釋第16號變更的主要內容
① 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
解釋第16號規定,對于不是企業合并、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且初始確認的資產和負債導致產生等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單項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初始確認租賃負債并計入使用權資產的租賃交易,以及因固定資產等存在棄置義務而確認預計負債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的交易等單項交易),不適用豁免初始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規定,企業在交易發生時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等有關規定,分別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執行該規定未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② 關于發行方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的所得稅影響的會計處理 解釋第16號規定對于企業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支出按照稅收政策相關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應當在確認應付股利時,確認與股利相關的所得稅影響,并按照與過去產生可供分配利潤的交易或事項時所采用的會計處理相一致的方式,將股利的所得稅影響計入當期損益或所有者權益項目(含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該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關應付股利發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間的,按照該規定進行調整;發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關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終止確認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執行該規定未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③關于企業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修改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 解釋第16號明確企業修改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協議中的條款和條件,使其成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無論發生在等待期內還是結束后),應當按照所授予權益工具修改日當日的公允價值計量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將已取得的服務計入資本公積,同時終止確認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確認的負債,兩者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該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關交易,按照該規定進行調整;2022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有關交易未按照該規定進行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將累計影響數調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關項目,不調整前期比較財務報表數據。執行該規定未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三)變更日期
解釋第16號“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內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關于發行方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的所得稅影響的會計處理”、“關于企業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修改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內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及其他相關規定。
(五)變更后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將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的通知》(財會〔2022〕31號),規定的“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關于發行方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的所得稅影響的會計處理”、“關于企業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修改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等內容。其余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六)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相關通知的規定和要求進行的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執行該規定未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意見
獨立董事意見: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和調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監事會意見: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執行財政部發布的***新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次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進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備查文件
1、《上海華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上海華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華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