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4-28 熱度:
原標題:康拓醫療:西安康拓醫療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會計政策變更公告

證券代碼:688314 證券簡稱:康拓醫療 公告編號:2023-014 西安康拓醫療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政策變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西安康拓醫療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新發布的《關于印發的通知》(財會〔2022〕31號)的相關規定,對公司會計政策和相關會計科目核算進行相應的變更和調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一、概述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16號》: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對《企業會計準則第 18號——所得稅》中規定了資產和負債在確認遞延所得稅時的“初始確認豁免”原則,即對于某項交易產生的資產或負債而言,如果該交易不是企業合并,且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則相關資產和負債在初始確認時產生的暫時性差異不確認遞延所得稅。但是如果在單項交易中初始確認的資產和負債導致產生等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則不適用于上述初始確認豁免原則,即企業需要在交易發生時針對資產和負債的初始確認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分別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同時,從報表可比性和實務需要出發,對新舊銜接的會計處理進行了規范,生效日期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保持一致(自 2023年 1月 1日起實施),并允許企業自本解釋發布年度(即2022年)提前執行。
(二)董事會審議會計政策變更的表決情況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同意公司上述會計政策的變更內容。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二、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1、會計政策變更原因
財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發布了《關于印發的通知》(財會〔2022〕31號),其中涉及內容為“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內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采用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3、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執行財政部于 2022年 11月 30日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16號》(財會〔2022〕31號)中“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內容。除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外,其余未變更部分仍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及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及其他相關規定。
4、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相關通知的規定和要求進行的變更,對公司當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及可比期間的財務報表無重大影響,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依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而進行的合理且必要的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廣大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會計政策變更。
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新發布的《關于印發的通知》(財會〔2022〕31號)的相關規定要求進行相應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西安康拓醫療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的變更。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醫療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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