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4-28 熱度:
原標題:深桑達A: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032 證券簡稱:深桑達A 公告編號:2023-019
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概述
(一)會計政策變更原因及日期
財政部于2022年11月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財會〔2022〕31號)(以下簡稱“解釋第 16號”),對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確認應付股利發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稅影響按照上述解釋第16號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對發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關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終止確認的,涉及所得稅影響進行追溯調整;本年度發生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修改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按照上述解釋第16號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對于2022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該類交易調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關財務報表項目,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
(二)變更前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公司執行的會計政策為財政部2006年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三)變更后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后,公司按照解釋第16號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解釋第16號規定,對于分類為權益工具的永續債等金融工具,企業應當在確認應付股利時,確認與股利相關的所得稅影響。對于所分配的利潤來源于以前產生損益的交易或事項,該股利的所得稅影響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對于所分配的利潤來源于以前確認在所有者權益中的交易或事項,該股利的所得稅影響應當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
解釋第 16號規定,企業修改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協議中的條款和條件,使其成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業應當按照所授予權益工具當日的公允價值計量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將已取得的服務計入資本公積,同時終止確認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確認的負債,兩者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長或縮短了等待期,企業應當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進行上述會計處理(無需考慮不利修改的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系公司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準則解釋第16號的規定和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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