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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正富邦泰利12個月持有期混合A : 方正富邦泰利12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原標題:方正富邦泰利12個月持有期混合A : 方正富邦泰利12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方正富邦泰利12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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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正富邦泰利12個月持有期混合A : 方正富邦泰利12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發布時間:2021-12-28 熱度:

        原標題:方正富邦泰利12個月持有期混合A : 方正富邦泰利12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方正富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方正富邦
        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
        混合型

        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國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
        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
        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
        2021

        8

        25
        日證監許

        [
        2021
        ]
        2766
        號文
        準予
        注冊募集。

        方正富邦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稱“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
        保證《

        正富邦
        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
        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

        招募說
        明書




        本招募說明書


        )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
        監會注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
        投資
        價值

        市場前景
        做出
        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中國證監
        會不對基金的投資價值及市場前景等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
        、期貨
        市場,基金凈值會因證券
        、期貨
        市場波動等因素產
        生波動,投資者
        在投資本基金前
        ,

        ***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承擔基
        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
        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
        而形成的市場風險
        ,由于基金投資者連續大量贖回基
        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
        信用風險,
        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其他風險
        等。

        本基金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買賣規定范圍內的香港
        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會面臨港股通機制
        下因
        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港股
        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
        T+0
        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
        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
        A
        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匯率風險(匯率波動
        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
        (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
        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等。具體風險請查閱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

        章節的具體內容。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
        擇將部分基金資產
        投資于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
        然投資港股。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將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
        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
        資產支持證券
        ,
        可能面臨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
        提前償付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

        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
        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
        較大損失。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
        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

        本基金可投資國債期貨,
        可能給本基金帶來額外風險,包括杠桿風險、期貨
        價格與基金投資品種價格的相關度降低帶來的風險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凈值
        的波動性。

        本基金可投資股票期權,股票期權的風險主要包括流動性風險、價格風險、
        操作風險等,這些風險可能會給基金凈值帶
        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和損失。

        本基金可參與融資業務,可能存在杠桿投資風險和對手方交易風險等融資業
        務特有風險。融資交易的風險主要包括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這些風險可能
        會給基金凈值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和損失。

        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
        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等。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存托憑證是新證券品種,本基金投資存托
        憑證在承擔境內上市交易股票投資的共同風險外,還將承擔與存托憑證、創新企
        業發行、境外發行人以及交易機制相關的特有風險。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
        程序后,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有關章節。側袋
        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且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
        購贖回。側袋賬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和***終變現價格都具有不確定性,并
        且有可能變現價格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
        可能因此面臨損失。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
        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
        12
        個月的***短持有期。在每份基金份額的***短

        持有期到期
        日之前(不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提出贖回申請,***短持有
        期期滿后(含***短持有期到期日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申請贖回。因此,對
        于基金份額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資本基金后,
        12
        個月內無法贖回的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及《基金合同》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
        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投資者應當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銷售機構

        /
        申購
        和贖回基金。本基金
        在募集期內按
        1.00
        元面值發售并不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投資者按
        1.00

        面值購買基金份額以后,有可能面臨基金份額凈值跌破
        1.00
        元從而遭受損失的
        風險。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
        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但不保證投資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

        買者自負


        原則,在投資者作出
        投資決
        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
        50%
        ,
        但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記機構技術條件不允
        許等基金管理人無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
        50%
        的除外。















        ***部分 緒言................................
        ................................
        ................................
        ...............................
        6
        第二部分 釋義................................
        ................................
        ................................
        ...............................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1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23
        第五部分 相關服務機構................................
        ................................
        ................................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2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
        .............................
        3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資................................
        ................................
        ................................
        .................
        46
        第十部分 基金的財產................................
        ................................
        ................................
        .................
        57
        第十一部分 基金資產估值................................
        ................................
        ................................
        .........
        5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
        ................................
        .
        65
        第十三部分 基金費用與稅收................................
        ................................
        ................................
        .....
        6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
        ................................
        .
        7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1
        第十六部分 側袋機制................................
        ................................
        ................................
        .................
        79
        第十七部分 風險揭示................................
        ................................
        ................................
        .................
        8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
        .........................
        9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
        .............................
        92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
        ...........................
        121
        第二十一部分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
        ................................
        ...............
        143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
        ................................
        .......
        145
        第二十三部分 備查文件................................
        ................................
        ................................
        ...........
        146



        ***部分 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

        《基金
        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運作辦法》


        )、《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銷售辦法》”)、《
        公開
        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
        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
        風險管理

        定》”)
        和其他有關
        法律法規
        及《
        方正富邦
        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
        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

        基金合同》(以下簡稱

        基金合同


        )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
        方正富邦
        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
        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
        的投
        資目標、策略、風險、費率等與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關的必要事項,投資者在作出
        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資料申請募集的。本招募說明書由本基金
        管理人解釋。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
        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注冊?;鸷贤羌s定基
        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者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
        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
        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
        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
        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釋義

        在本
        招募說明書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方正富邦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方正富邦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
        同》及對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
        、
        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方正富邦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
        補充
        6
        、
        招募說明書:指《方正富邦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
        說明書》及其更新
        7
        、
        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指《方正富邦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
        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8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方正富邦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
        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其更新
        9
        、
        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
        、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五次會議通過,經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
        次會議修訂,自
        2013

        6

        1
        日起實施,并經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

        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

        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
        、
        《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
        2020

        8

        28
        日頒布、同年
        10

        1
        日實施的《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
        》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
        、
        《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
        20
        19

        7

        26
        日頒布、同年
        9

        1
        日實施
        ,
        并經
        2020

        3

        20
        日中國證監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修正
        的《


        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
        、
        《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
        20
        14

        7

        7
        日頒布、同年
        8

        8
        日實施的《

        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
        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
        、《流動性
        風險管理
        規定》:指中國證監會
        2017

        8

        31
        日頒布、同年
        10

        1
        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布機關對
        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
        、
        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6
        、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
        /
        或中國銀行
        保險
        監督管理委
        員會
        17
        、
        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
        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
        、
        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
        、
        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合法登記并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
        團體或其他組織
        20
        、合格境外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使用來自境外的資金進
        行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
        境外機構投資者
        2
        1
        、
        投資人
        、投資者
        :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
        、
        合格境外
        投資者
        以及法

        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
        2
        、
        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

        23
        、
        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
        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
        24
        、
        銷售機構:指
        方正富邦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
        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
        銷售
        業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
        服務協議,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2
        5
        、
        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包括

        投資人基金賬戶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認、清算和結
        算、代理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和辦理非交易過戶

        26
        、
        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方正富邦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
        27
        、
        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8
        、
        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
        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
        、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
        等業務而引起的基金份
        額變動及結
        余情況的賬戶
        29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的
        日期
        30
        、
        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
        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至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長
        不得超過
        3
        個月
        3
        2
        、
        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3
        、
        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
        T
        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
        開放日
        3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個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6
        、
        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
        (若
        本基金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且該工作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則基金管理人可根據
        實際情況決定本基金是否開放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具體以屆時發布的公告為
        準)
        37
        、
        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8
        、
        《業務規則》: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
        是規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
        記方面的業務規則,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39
        、
        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
        0
        、
        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
        1
        、
        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
        根據
        基金合同
        和招募說明書
        規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
        2
        、
        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
        規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3
        、
        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
        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4
        、
        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


        日、
        申購
        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
        申購
        日在投資人***銀行賬
        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5
        、
        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
        (
        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
        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
        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
        )
        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
        10%
        46
        、
        元:指人民幣元
        4
        7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
        紅利、股息、
        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
        行存款利息、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約
        48
        、
        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
        款項
        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49
        、
        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
        0
        、
        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
        1
        、
        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
        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
        2
        、
        規定
        媒介
        :指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
        全國性



        《信息披露辦法》規定的
        互聯網網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
        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3
        、基金份額分類:指本基金根據認購
        費、
        申購費、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
        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
        A
        類基金份額和
        C
        類基金份額。兩類基金份
        額分設不同的基金代碼,分別計算并公布基金份額凈值
        54
        、
        A
        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購
        /
        申購時收取認購
        /
        申購費
        用,贖回時收取
        贖回費且
        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5
        、
        C
        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購
        /
        申購時不收取認購
        /
        申購費
        用,贖回時收
        取贖回費
        且從
        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
        6
        、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財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
        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5
        7
        、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
        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
        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
        易的債券等
        5
        8
        、擺動定價機制:指當本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
        值的方式,將基金
        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
        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
        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59
        、港股通標的股票:指內地投資者委托內地證券公司,經由內地證券交易
        所在香港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范圍
        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0
        、***短持有期:指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
        12
        個月的***短持有期。在每
        份基金份額的***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提出贖
        回申請;***短持有期期滿后(含***短持有期到期日當日)基金份額持
        有人可以申
        請贖回
        61
        、***短持有期起始日:每份認購份額的***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
        日,每份申購份額的***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該基金份額申購申請的確認日
        62
        、***短持有期到期日:指***短持有期起始日起
        12
        個月后的對應日,如無對
        應日或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

        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在該基金份額的***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時開放辦
        理該基金份額的贖回業務的,該基金份額的***短持有期到期日順延至不可抗力或
        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
        63
        、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
        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
        賬戶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
        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
        戶稱為側袋賬戶
        64
        、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
        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
        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的資產
        65
        、信用衍生品:指符合證券交易所及銀行間市場業務規則專門用于管理信
        用風險的信用衍生工具
        6
        6
        、信用保護買方:亦稱信用保護購買方,是指接受信用風險保護的一方
        67
        、信用保護賣方:亦稱信用保護提供方,是指提供信用風險保護的一方
        6
        8
        、名義本金:亦稱交易名義本金,是一筆信用衍生產品交易提供信用風險
        保護的金額,各項支付和結算以此金額為計算基準
        69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
        27
        號院
        5
        號樓
        11
        層(
        11

        1101

        02
        -
        11


        辦公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
        27
        號院
        5
        號樓
        11

        02
        -
        11
        房間
        設立日期:
        2011

        7

        8

        法定代表人:
        何亞剛
        聯系人:
        蔣金強
        電話:
        010
        -
        57303
        969
        注冊資本:
        6.6
        億元
        人民幣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
        許可

        2011

        1038
        號文批準設立。

        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股東名稱
        股權比例
        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6.7%
        富邦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3.3%
        二、主要人員情況
        1
        、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何亞剛先生,董事長,碩士?,F任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執行委員會
        主任、黨委委員、董事會秘書,方正和生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方正中期期貨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創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方正證
        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證券業協會會長,瑞信方正證券有限
        責任公司董事。曾任泰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部門總經理,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總裁助理,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助理總裁,泰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方正
        期貨有限公司董事長,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監事、董事,方正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執行委員會副主任、總裁、首席運營官

        COO

        ,
        代行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

        史綱先生,副董事長,博士?,F任富邦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創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基金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董事長,社團法
        人亞太公私合伙建設
        (PPP)
        發展協會理事,富邦私募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富邦數位音樂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Fubon Digital Music GP Limited
        董事。

        曾任
        Bridgewater Group(USA)
        副總經理、臺
        灣中央大學教授,臺灣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長、代理董事長、顧問、副總經理,富邦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康宏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富邦證股權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富邦證創
        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富邦閩投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富邦證券
        英屬維京群島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富邦期貨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富邦麥格理基礎設施
        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明州先生,董事,碩士?,F任富邦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
        事,富邦康宏資產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董事長,富邦私募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方正富邦創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基金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董事,
        富邦數位音樂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Fubon Digital Music GP Limited
        董事。

        曾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查賬員,中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主任專員,中實企管
        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襄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襄理、經理、協理、***協
        理、副總經理,富邦期貨股份
        有限公司總經理,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
        經理,臺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李長橋先生,董事,美國麻省理工學院(
        MIT
        )工學碩士?,F任方正富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總裁、北京方正富邦創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投資決策委
        員會主任,兼任國際投資部總經理、基金經理,曾兼任權益投資部總經理。曾任
        職于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歷任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業務部副總經理,
        零售業務部總經理,零售與互聯網金融部總經理,公司助理總裁,分管財富管理、
        投資顧問、金融科技等業務條線。

        邱慈觀女士,獨立董事,博士?,F任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
        臺灣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中國
        ESG 30
        人論壇成員,
        Sustainable Finance Forum
        聯合***人。曾任美國加州
        州立大學圣荷西分校助理教授,美國
        CSI
        公司研究分析師,臺灣中央大學財務金
        融學系教授。

        祝繼高先生,獨立董事,博士?,F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學院教授及博
        士生導師,北京萊伯泰科儀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醫藥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曾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學院副教授、講師
        ,青木數字技術有限公
        司獨立董事,北京木瓜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李慶民先生,獨立董事,博士?,F任東方安貞(北京)醫院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總經理。曾任吉林建設開發集團公司職員,北京市廣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北
        京市眾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及律師,萬方城鎮投
        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總裁,
        北京安貞東方醫院(籌備)投資總監
        。

        2
        、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林欣怡女士,監事會主席,學士?,F任富邦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行銷
        業務處執行副總經理,富邦私募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基金管理
        (
        香港
        )

        限公司董事。曾任光華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銷金融部助理,國際證券投
        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企劃部專員,盛華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機構通路部專
        員,富鼎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機構通路部副理,統一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理財服務部協理,富邦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行銷業務處協理、***
        協理、副總經理、***副總經理。

        畢薇女士,職工監事,碩士?,F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總
        經理兼戰略發展部總經理
        ,MD(
        董事總經理
        )
        。曾任國金證券人力資源部經理、四
        川營銷中心銷售總監,方正證券人力資源部高級副總裁,方正富邦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監、
        D(
        董事
        )
        、
        ED(
        執行董事
        )
        。

        錢鵬女士,職工監事,碩士?,F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薪
        酬福利崗
        ,VP(
        副總裁
        )
        。曾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人事助理、專
        員、薪酬主管、薪酬經理、薪酬福利高級經理。

        3
        、公司高管人員
        何亞剛先生,董事長,簡歷同上。

        李長橋先生,總裁,簡歷同上。


        向祖榮先生,督察長,博士。曾任北京建工集團總公司職員、中國證券監督
        管理委員會歷任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上市公
        司協會籌備組成員、中國上市公司協會部門主任、中
        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中南紅文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F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長。

        王啟道先生,副總裁、首席市場官,學士。曾任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人力資源部培訓師、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部投資經理、委托投資
        處處長、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F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總裁、首席市場官。

        潘英杰先生,首席信息官、信息技術部總經理(兼),碩士。曾任浙江申浙
        汽車職員、杭州弘一
        計算機有限公司軟件工程師、恒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產品技
        術經理、泰達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T
        主管、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
        技術部高級經理、副總監、總監、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運營總監、方正富
        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職工監事、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總經理。

        現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術部總經理(兼)、方正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方正富邦創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監事
        。

        4
        、本基金基金經理
        崔建波先生,天津大學工學學士,歷任天津中融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研究員、
        申銀萬國天津佟樓營業部投資
        經紀顧問部經理、海融資訊系統有限公司研究員、
        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證券研究員、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信托
        高級投資經理、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基金經理、權益投資部總
        監兼基金經理、副總經理兼投資總監兼基金經理。

        2020

        6
        月加入方正富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9
        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資官、
        權益投資部總經理(兼)。具有中國基金從業資格。

        2020

        10
        月至今,任方正富
        邦新興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20

        12
        月至今,任方正富邦策略
        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
        021

        3
        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匯福一年定
        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21

        9
        月至今,任方正富邦
        趨勢***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21

        11
        月至今,任方正富邦策略輪
        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


        王靖先生,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財務管理碩士。

        2010

        3
        月至
        2012

        3
        月于
        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擔任投資經理;
        2012

        3
        月至
        2014

        4
        月于
        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資產管理部擔任投資經理;
        2014

        5
        月至
        2016

        6
        月于
        北信瑞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擔任總監;
        2016

        6
        月至
        2016

        10

        于安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籌)固定收益投資部擔任副總經理;
        2016

        11
        月至
        2019

        3
        月于泰達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擔任副總經理;
        2019

        7
        月至
        2020

        7
        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基金投資部擔任總經理;
        2020

        7
        月至今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基金投資部擔任聯席總
        經理;
        2019

        8
        月至
        2021

        1
        月任方正富邦睿利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方
        正富邦惠利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19

        8
        月至今,任方正富邦
        金小寶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方正富邦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
        20
        19

        10

        至今,任方正富邦添利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20

        9
        月至今,
        任方正富邦禾利
        39
        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21

        12

        至今,任方正富邦穩恒
        3
        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5
        、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主任:李長橋先生,總裁、國際投資部總經理(兼)兼基金經理;
        副主任:崔建波先生,首席投資官、權益投資部總經理(兼)兼基金經理。

        委員:
        區德成先生,固定收益基金投資部總經理兼基金經理;
        王靖先生,固定收益基金投資部聯席總經理兼基金經理;
        吳昊先生,指數投資部總經理
        兼基金經理;
        李博先生,交易部總經理;
        何萍女士,權益研究部總經理;
        田業鈞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總經理
        。

        6
        、上述人員之間無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1
        、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
        、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
        、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5
        、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
        、
        編制基金季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年度報告;
        7
        、計算并公告基金
        凈值信息
        ,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8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
        務;
        9
        、依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
        、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
        資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12
        、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
        、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證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違反《證券法》行為的發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辦法》,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運作辦法》禁止的行為發生:

        1
        )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
        )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
        )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
        )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
        、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
        )越權或違規經營;


        2
        )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
        )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
        )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
        )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
        )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
        未依法公開的
        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進行基金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他股票交易;

        9
        )協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為其它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10
        )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
        擾亂市場秩序;

        11
        )故意損害基金投資者及其它同業機構、人員的合法權益;

        12
        )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3
        )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4
        )信息披露不真實,有誤導、欺詐成分;

        15
        )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
        基金管理人關于禁止行為的承諾
        本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
        、承銷證券;
        2
        、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
        、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
        、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
        、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
        、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的,應當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
        基金
        份額
        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

        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
        或變更
        上述
        禁止性規定
        ,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或按變更后的規定執行
        。

        六、
        基金經理承諾
        1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
        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謀取***大利益;
        2
        、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
        、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不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
        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
        交易活動;
        4
        、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
        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
        、內部控制的原則

        1
        )***性原則:公司頒布實施的各項制度具有高度的***性,是公司所
        有員工行為及所有經營活動都必須嚴格遵循的準則。


        2
        )***性原則:內部控制滲透到公司的決策、執行、監督和反饋層次,
        貫穿了業務流程的所有環節,覆蓋了公司所有的部門、崗位和風險點,消滅控制
        盲點的存在。


        3
        )有效性原則:各項內控制度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與之相抵
        觸:同時必須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切實可行。


        4
        )獨立性和相互制約原則:要作到公司決策、執行、監督體系的獨立和
        分離,公司各職能部門中關鍵部門、崗位的設置獨立和分離,形
        成權責分明、相
        互牽制的局面,并通過切實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來降低各種內控風險的發生。


        5
        )及時性原則:公司樹立“內控優先”的思想。在發生機構調整、新業
        務開辦等情況時,首先建章立制,將其納入內控體系;同時,公司根據法律法規
        和客觀情況的變化及時修改、增補和完善各種內控制度。



        6
        )防火墻原則:公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和其他資產的運作嚴格分離,
        基金投資、決策、執行、清算、評估等部門和崗位物理上適當隔離。


        7
        )成本效益原則:公司將充分發揮各機構、各部門及廣大員工的工作積
        極性,盡量降低經營運作成本,保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2
        、內部控制的內容
        內部控制的內容包括
        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和內部監控。


        1

        公司管理層牢固樹立內控優先

        風險管理理念,培養全體員工的風險
        防范意識,營造一個濃厚的內控文化氛圍,保證全體員工及時了解國家法律法規
        和公司規章制度,使風險意識貫穿到公司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和各個環節。


        2

        公司
        逐步
        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監督職能,
        嚴禁不正當關聯
        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生,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公
        司合法權益。


        3

        公司
        設置
        的組織結構
        充分
        體現職責明確、相互制約的原則,各部門有
        明確的授權分工,操作相互獨立。公司
        逐步
        建立決策科學、運營規范、管理高效
        的運行機制,包括民主、透明的決策程序和管理議事規則,高效、嚴謹的業務執
        行系統,以及健全、有效的內部監督和反饋系統。


        4

        公司設立

        順序遞進、權責統一、嚴密有效的內控防線:
        1

        各崗位職責明確,有詳細的崗位說明書和業務流程,各崗位人員在上崗
        前均知悉并以書面方式承諾遵守,在授權范圍內承擔責任。

        2

        建立重要
        業務處理憑據傳遞和信息溝通制度,相關部門和崗位之間相互
        監督制衡。

        3

        公司督察


        合規與風險管理部
        獨立于其他部門,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
        行情況實行嚴格的檢查和反饋。


        5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公司人
        員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6

        公司建立科學嚴密的風險評估體系,對公司內外部風險進行識別、評
        估和分析,及時防范和化解風險。


        7

        授權控制貫穿于公司經營活動的始終,授權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1
        )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充分履行各自的職權,建立健全公司

        逐級
        授權制度,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
        )公司實行董事會***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各業務部門、各級分支機
        構和公司員工在各自的授權范圍內行使相應的經營管理職能;
        3
        )各項經營業務和管理程序遵從公司制定的操作規程,經辦人員的每一項
        工作在業務授權范圍內進行;
        4
        )公司重大業務的授權采取書面形式,授權書須明確授權內容和時效,經
        授權人簽章確認后下達到被授權人,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
        5
        )公司對授權的實施情況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對

        不適用的授權
        及時修改或取消。


        8

        公司建立科學、嚴格的崗位分離制度,明確劃分各崗位職責,投資和
        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會計和公司會計等重要崗位
        沒有
        人員的重疊
        ,
        重要業務
        部門和崗位進行物理隔離。


        9

        公司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和程序
        ,
        制訂切實有效的應急應變措施。


        10

        公司建立清晰的報告系統
        ,
        維護信息溝通渠道的暢通。


        11

        公司建立
        健全
        有效的內部監控制度,設置督察

        和獨立的
        合規與風險
        管理部
        門,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持續的監督,保證內部控制制度
        落實。

        3
        、
        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的聲明

        1
        )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
        事會及管理層
        的責任。


        2
        )上述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3
        )本公司承諾將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及公司的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
        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1
        、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農業銀行)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69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28
        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
        [2009]13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
        [1998]23

        注冊資本:
        34,998,303.4
        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聯系電話:
        010
        -
        66060069
        傳真:
        010
        -
        68121816
        聯系人:秦一楠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
        總行設在北京。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農業銀行整體改制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立。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繼原中國農業銀行全部資產、
        負債、業務、機構網點和員工。中國農業銀行網點遍布中國城鄉,成為國內網點
        ***多、業務輻射范圍***廣,服務領域***廣,服務對象***多,業務功
        能齊全的大型
        國有商業銀行之一。在海外,中國農業銀行同樣通過自己的努力贏得了良好的信
        譽,每年位居《財富》世界
        500
        強企業之列。作為一家城鄉并舉、聯通國際、功
        能齊備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一貫秉承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
        堅持審慎穩健經營、可持續發展,立足縣域和城市兩大市場,實施差異化競爭策
        略,著力打造“伴你成長”服務品牌,依托覆蓋全國的分支機構、龐大的電子化
        網絡和多元化的金融產品,致力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與廣大客戶共
        創價值、共同成長。

        中國農業銀行是中國***批開展托管業務的國內商業銀行,經驗豐
        富,服務

        優質,業績突出,
        2004
        年被英國《全球托管人》評為中國“***佳托管銀行”。

        2007
        年中國農業銀行通過了美國
        SAS70
        內部控制審計,并獲得無保留意見的
        SAS70

        計報告。自
        2010
        年起中國農業銀行連續通過托管業務國際內控標準(
        ISAE3402

        認證,表明了獨立公正第三方對中國農業銀行托管服務運作流程的風險管理、內
        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認可。中國農業銀行著力加強能力建設,品牌聲譽進
        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屆“‘***理財’
        TOP10
        頒獎盛典”中成績突出,獲“***佳
        托管銀行”獎。

        2010
        年再次榮獲《首席財務官
        》雜志頒發的“***佳資產托管獎”。

        2012
        年榮獲第十屆中國財經風云榜“***佳資產托管銀行”稱號;
        2013
        年至
        2017

        連續榮獲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銀行***獎”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
        司授予的“***托管機構獎”稱號;
        2015
        年、
        2016
        年榮獲中國銀行業協會授予的
        “養老金業務***佳發展獎”稱號;
        2018
        年榮獲中國基金報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
        佳基金托管銀行”獎;
        2019
        年榮獲證券時報授予的“
        2019
        年度資產托管銀行天璣
        獎”稱號;
        2020
        年被美國《環球金融》評為中國“***佳托管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
        行批準成立,目前內設綜合管理部、業務管理部、客戶一部、客戶二部、客戶三
        部、客戶四部、風險合規部、產品研發與信息技術部、營運一部、營運二部,擁
        有***的安全防范設施和基金托管業務系統。

        2
        、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農業銀行托管業務部現有員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
        60
        名,
        服務團隊成員專業水平高、業務素質好、服務能力強,高級管理層均有
        20
        年以上
        金融從業經驗和高級技術職稱,精通國內外證券市場的運作。

        3
        、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止到
        2021

        3

        31
        日,中國農業銀行托管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開放式
        證券投資基金共
        606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
        、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務的法律法規、行業監管規章和行內有關管理規定,
        守法經營、規范運作、嚴格監察,確保業務的穩健運行,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完
        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
        、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風險管理委員會總體負責中國農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對托管
        業務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托管業務部專門設置了風險管理
        處,配備了專職內控監督人員負責托管業務的內控監督工作,獨立行使監督稽核
        職權。

        3
        、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備系統、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崗位職責、
        業務操作流程,可以保證托管業務的規范操作和順利進行;業務人員具備從業資
        格;業務管理實行嚴格的復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務
        印章按規程保管、存放、使用,賬戶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務

        作區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控;業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人負責,防
        止泄密;業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生,技術系統完整、獨立。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過參數設置將《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托管協議
        規定的投資比例和禁止投資品種輸入監控系統,每日登錄監控系統監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資運作,并通過基金資金賬戶、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等監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為。

        當基金出現異常交易行為時,基金托管人應當針對不同情況進行以下方式的
        處理:
        1
        、電話提示。對媒
        體和輿論反映集中的問題,電話提示基金管理人;
        2
        、書面警示。對本基金投資比例接近超標、資金頭寸不足等問題,以書面
        方式對基金管理人進行提示;
        3
        、書面報告。對投資比例超標、清算資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違規交易等行
        為,書面提示有關基金管理人并報中國證監會。



        第五部分 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及聯系人
        1
        、
        直銷機構
        本基金直銷機構為基金管理人的直銷
        柜臺
        。

        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
        27
        號院
        5
        號樓
        11

        02
        -
        11
        房間
        郵編:
        100
        101
        電話:
        010
        -
        57303850
        、
        0
        10
        -
        57303803
        傳真:
        010
        -
        57303716
        聯系人:
        趙靜
        客戶服務電話:
        4008180990
        (免長途話費)
        網址:
        www.founderff.com
        2
        、
        其他銷售機構
        詳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或其他增加其他銷售機構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選擇其它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
        金或變更上述銷售機構,并
        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

        二、
        基金
        登記機構
        名稱: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
        27
        號院
        5
        號樓
        11
        層(
        11

        1101

        02
        -
        11


        辦公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
        27
        號院
        5
        號樓
        11

        02
        -
        11
        房間
        法定代表人:
        何亞剛
        聯系電話:
        010
        -
        57303985
        傳真:
        010
        -
        57303716
        聯系人:
        郭宇前
        三、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
        68
        號時代金融中心
        19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
        68
        號時代金融中心
        18
        樓至
        2
        0


        負責人:
        韓炯
        電話:
        021
        -
        31358666
        傳真:
        021
        -
        31358600
        聯系人:丁媛
        經辦律師:黎明、丁媛
        四、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
        222

        30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
        222

        30

        負責人:曾順福
        聯系人:楊婧
        聯系電話:
        021
        -
        61418888
        傳真電話:
        021

        63350003
        經辦注冊會計師:
        劉微
        、楊婧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
        《流動性風
        險管理規定》
        、
        《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請已經中國證監會
        2021

        8

        25
        日證監許可
        [
        2021
        ]
        2766


        準予
        注冊
        募集
        。

        二、基金


        及存續期限
        1
        、基金類

        混合
        型證券投資基金
        2
        、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
        12
        個月的***短持有期。對于每份認購份額的***
        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對于每份申購份額的***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該
        基金份額申購申請的確認日;***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該基金份額***短持有期起始日

        12
        個月后的對應日。如無此對應日期或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
        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額的***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
        能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每份基金份額的***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當日),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因不可抗力或基
        金合同約定的其
        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在該基金份額的***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時開放辦理該
        基金份額的贖回業務的,該基金份額的***短持有期到期日順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
        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

        3
        、基金存續期間
        不定期
        三、
        基金的
        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
        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四、基金的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長不得超過
        3
        個月,具體發售時間見基金份額發售
        公告。


        、基金的***低募集份額


        和募集金額
        本基金的***低募集份額總額為
        2
        億份,基金募集金額
        總額
        不少于
        2
        億元。


        基金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六、
        本基金的
        募集方式及場所
        本基金將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及其他銷售機構向社會公開募集。

        具體銷售機構聯系方式以及發售方案以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及后續關于變更
        或增減本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為準,請投資人就募集和認購的具體事宜仔細閱讀
        該等
        公告。


        、
        基金
        份額

        類別
        本基金根據認購費、申購費、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
        不同的類別。

        在投資人認購
        /
        申購基金份額時,收取認購
        /
        申購費用,贖回時收取贖回費

        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稱為
        A
        類基金份額;在投資人認購
        /
        申購基金份額時,不收取認購
        /
        申購費用,贖回時收取贖回費

        從本類別基金資
        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稱為
        C
        類基金份額。相關費率的設置及費率水平在招募
        說明書及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中具體列示。

        本基金
        A
        類和
        C
        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和
        C
        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并公告基金份額凈值。

        投資人可自行選擇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額類別之
        間不得相互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調整
        認購
        /
        申購各類基金份額的***低金額限制及規則
        。在不違
        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以及不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
        下,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
        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則進行
        調整、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變更收費方式或者停止現有基金
        份額的銷售等,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須提前公告。


        、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人民幣
        1.00
        元。


        、基金份額的認購
        1
        、認購時間
        投資人可在募集期內前往本基金銷售機構辦理基金份額認購手續,具體的業
        務辦理時間詳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或各銷售機構相關業務辦理規則。

        2
        、認購手續

        1
        )投資人認購本基金份額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應開立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
        賬戶。募集期內,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銷售機構的營業網點辦理開戶
        和認購手續。

        在募集期間,投資者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應當按照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銷售機
        構銷售機構的規定,到相應的銷售機構填寫認購申請書,并按照其規定的方式全
        額繳納認購款。

        投資者認
        購本基金份額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詳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
        發售公告
        或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辦理規則
        。


        2
        )認購的確認
        基金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
        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
        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
        投資

        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

        否則,由此產
        生的
        投資人
        任何損失由
        投資

        自行承擔。

        3
        、認購金額的限制

        1
        )投資人認購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繳款。


        2
        )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份額,認購費按每筆認購申請
        單獨計算
        ,已受理

        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3
        )投資人在其他銷售機構***單筆認購***低金額為
        1
        元人民幣(含認購
        費,下同),追加認購的單筆認購***低金額為
        1
        元人民幣。投資人在直銷
        柜臺

        次單筆認購***低金額為
        1
        元人民幣,追加認購的單筆***低金額為
        1
        元人民幣。


        4
        )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

        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
        50%

        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
        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5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場情況,調整認購的數額
        限制,基金管理人***遲應于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
        規定
        媒介
        上予以公告。


        6
        )具體規則請參照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
        柜臺
        和各基金銷售機
        構的規定。

        4
        、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
        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時收取基金認購費用,
        C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
        購費用。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按認購金額進行分檔,認購費率隨認
        購金額的
        增加而遞減,***高認購費率不超過
        0
        .
        6
        0
        %
        ,
        投資人如果有多筆認購,適
        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費率如下:
        認購金額M
        A類份額認購費率
        M<100萬元
        0.60%
        100萬元≤M<300萬元
        0.40%
        300萬元≤M<500萬元
        0.20%
        M≥500萬元
        1000元/筆
        基金認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
        等基金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5
        、認購份額的計算

        1

        A
        類基金份額的認購份額計算
        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采用前端收費模式,即投資人在認購基金
        時繳納認購費。登記機構根據單次認購的實際確認金額確定每次認購所適用的費
        率并分別計算。

        當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
        /

        1
        +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
        /
        基金份額
        發售
        面值

        當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
        =
        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
        /
        基金份額
        發售
        面值
        凈認購金額和認購份額的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兩位以后的
        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舉例說明:
        假設某投資人認購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認購金額
        10,000
        元,認購費率為
        0
        .
        60
        %
        ,假定募集期間認購資金所得利息為
        5
        元且該筆認購全部予以確認,則其
        可得到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
        =10,000/

        1+
        0
        .
        60
        %

        =
        9
        ,
        940.36

        認購費用
        =10,000
        -
        9
        ,
        940.36
        =
        59.64

        認購份額
        =

        9
        ,
        940.36

        5
        .00

        /1.00

        9
        ,
        945
        .
        36

        即:投資人投資
        10,000
        元認購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募集
        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
        9
        ,
        945.36

        A
        類基金份額。


        2

        C
        類基金份額的認購份額計算
        認購本基金
        C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則認購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份額
        =
        (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
        /
        基金份額
        發售
        面值
        認購份額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
        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舉例說明:
        假設某投資人認購本基金
        C
        類基金份額,認購金額
        100,000
        元,假定募集期
        間認購資金所得利息為
        50
        元且該筆認購全部予以確認,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
        計算如下:
        認購份額=(
        100,000

        50
        .00

        /1.00

        100,050.00

        即:投資人在募集期投資
        10
        萬元認購本基金
        C
        類基金份額,認購金額在募
        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為
        50
        元,則其可得到的
        C
        類基金份額為
        100,050.00
        份。


        、
        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
        募集資金的管理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
        得動用。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
        3
        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
        2

        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
        2
        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
        200
        人的條件下,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
        售,并在
        10
        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
        10
        日內,向中
        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
        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br>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
        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
        、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
        30
        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
        、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
        擔。

        三、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
        20
        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
        200
        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5000
        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
        披露;連續
        60
        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10
        個工作日內向中
        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運作、轉換運作方式
        、與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個月
        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
        機構將
        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說明書或其
        網站
        列明?;鸸芾砣丝筛鶕闆r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

        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鹜顿Y者應當

        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
        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
        、
        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
        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若本基金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
        且該工作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則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基金是否開
        放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具體以屆時發布的公告為準)
        ,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
        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
        /
        期貨
        交易市場、證券
        /
        期貨
        交易所交易時
        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
        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
        、
        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決定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的具體日期,具
        體業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12
        個月后的對應日起開始辦理贖回,具體
        業務辦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定。每份基金份額自其***短持有期到期日起
        (含該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方可就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如果投資人多次
        申購本基金,則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額的***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

        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
        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
        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

        申購、贖回的價格。投資人在***短持有期限內提出的贖回或轉換申請,視為無效
        申請。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
        、

        未知價


        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
        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
        、

        金額申購、份額贖回


        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
        、
        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
        、
        贖回遵循

        ***先出


        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
        序贖回;
        5
        、辦理申購、贖回業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
        ,確保
        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br> 必須在新規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
        、
        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
        出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2
        、
        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
        申購
        款項,申
        購成立;
        基金份額
        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若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
        全額到賬則申購不成立,申購款項將退回投資人賬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銷售機構等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利息等任何損失。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
        基金份額
        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
        贖回生效。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
        ,
        基金管理人將在
        T

        7

        (
        包括該日
        )
        內支付
        贖回款項。在發生巨額贖回
        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的情形
        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
        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遇證券、期貨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
        換系統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統故障或港股通資金交收規則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務處理流程,則贖回款項劃付時間相應順

        延。

        3
        、
        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
        有效
        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
        或贖回申請日
        (T

        )
        ,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
        T+
        1
        日內對該交易的有
        效性進行
        確認。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


        T+
        2
        日后
        (
        包括該日
        )
        及時
        到銷

        機構
        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
        則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人。

        銷售機構對申購和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
        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和贖回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請
        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規則進行調整?;鸸芾砣?br> 必須在新規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量限制
        1
        、
        基金
        申購的限制
        原則上,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
        之外

        銷售機構
        ***單筆申購本基金的***
        低金額為
        1
        元(含申購費,下同),追加申購單筆***低金額為
        1
        元;通過本基金
        管理人直銷柜臺申購,******低申購金額為
        1
        元,追加申購單筆***低金額為
        1
        元。

        實際操作中,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

        投資人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資時,不受***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2
        、基金贖回的限制
        通過各銷售機構贖回的,每次贖回基金份額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額持有
        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
        1
        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
        全部贖回。若某筆贖回將導致投資者在銷售機構保留的基金余額不足
        1
        份時,

        記機構
        有權將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
        保留
        的剩余基金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

        實際操
        作中,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

        在發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
        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3
        、本
        基金
        不對
        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
        設置
        上限,
        但法律法規或中
        國證監會另有
        規定
        除外
        。


        4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
        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
        拒絕大額申購、暫?;鹕曩彽却胧?,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
        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5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
        份額的數量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
        實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
        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和贖回的價格、費用及其用途
        1
        、申購費

        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在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用,
        C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用。

        A
        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如下表。投資者如果有多筆申購,費率按單筆分別
        計算。

        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表如下

        申購金額(
        M

        申購費率
        M

        100
        萬元
        0
        .
        8
        0
        %
        100
        萬元≤
        M

        300
        萬元
        0
        .
        5
        0
        %
        300
        萬元≤
        M

        5
        00
        萬元
        0.
        30
        %
        M

        500
        萬元
        1000

        /

        本基金
        A
        類份額的申購費用由
        A
        類份額基金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
        主要用于本基金
        A
        類份額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2
        、贖回費用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的***短持有期限為
        12
        個月,本基金不收取贖回費。

        3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遲
        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
        規定媒介
        上公告。

        4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
        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
        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
        以適當調低基金
        銷售
        費用
        。


        5
        、
        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
        制,以確?;鸸乐档墓叫?。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
        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

        七、申購份額、贖回金額與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1
        、
        本基金
        申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采用

        金額申購


        方式,申購的有效份額為凈申購金額除以當日


        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有效份額單位為份,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數點后
        2
        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1

        A
        類基金份額的申購份額計算
        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采用前端收費模式(即申購基金時繳納申
        購費)。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登記機構根據單次申購的實際確
        認金額確定每次申購所適用的費率并分別計算。

        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
        /

        1
        +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
        /T

        A
        類基金份額凈值
        當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
        =
        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
        /T

        A
        類基金份額凈值
        舉例說明:
        某投資人投資
        10
        ,000
        元申購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且該申購申請被全額確
        認,對應的申購費率為
        0
        .
        8
        0
        %
        ,假設申購當日
        A
        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1.0500
        元,
        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
        =10,000/

        1+
        0
        .
        8
        0%

        =
        9
        ,
        920.63

        申購費用
        =10,000

        9
        ,
        920.63
        =
        79.37

        申購份額
        =
        9,920.63
        /1.0500=
        9,448.22

        即:投資人投資
        10,000
        元申購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其對應申購費率為
        1
        .
        5
        0%
        ,假設申購當日
        A
        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1.0500
        元,則其可得到
        9,448.22

        A

        類基金份額。


        2

        C
        類基金份額的申購份額計算
        申購份額
        =
        申購金額
        /
        申購當日
        C
        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投資人投資
        10,000
        元申購本基金
        C
        類份額,假設申購當日
        C
        類份額
        凈值為
        1.0500
        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份額
        =10,000/1.0500=9
        ,
        523.81

        即:投資者投資
        10,000
        元申購本基金
        C
        類份額,假設申購當日
        C
        類份額凈
        值為
        1.0500
        元,則可得到
        9
        ,
        523.81

        C
        類份額。

        2
        、
        本基金
        贖回金額的計算
        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
        =
        贖回份額×贖回當日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持有基金份額滿
        12
        個月后的任一開放日贖回本基

        10,000.00

        A
        類基金份額,假設贖回當日
        A
        類基金份額凈值是
        1.0500
        元,
        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金額
        =10,000.00
        ×
        1.0500=10,500.00

        即: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持有基金份額滿
        12
        個月后的任一開放日贖回
        10,000.00

        A
        類基金份額,假設贖回當日
        A
        類基金份額凈值是
        1.0500
        元,則其
        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10,500.00
        元。

        3
        、
        本基金
        基金
        份額凈值的計算

        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和
        C
        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
        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為:
        T
        日某類基金份額凈值=
        T
        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
        /T
        日該類別基
        金份額的余額數量。


        基金
        兩類
        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均
        保留到小數點后
        4
        位,小數點后第
        5

        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T
        日的
        各類
        基金份額凈值在
        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
        T+
        1
        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
        履行適當程序
        ,可以適當
        延遲計算或公告。


        、
        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
        、
        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
        、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3
        、
        證券
        /
        期貨
        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
        或者港股通臨時停市
        ,導致基金管
        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
        、
        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
        、
        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
        能對基金業績產生負面影響,或發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基金總規模、單日凈申購比
        例上限、單一投資者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上限的。

        7
        、當前
        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
        50%
        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8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
        50%
        ,或者變相規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

        9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或登記機構的異常情況導致基
        金銷售系統、基金登記系統或基金會計系統無法正常運行。

        10
        、港股通交易每日額度不足。

        11
        、
        法律法規規定
        、基金合同約定
        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
        形。

        發生上述第
        1
        、
        2
        、
        3
        、
        5
        、
        7
        、
        9
        、
        10
        、
        11
        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決定暫停接受投資人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刊
        登暫停申購公告。

        發生上述第
        6
        、
        8
        項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
        方式對該投資人的申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部分申購
        申請。

        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
        全部或部分
        拒絕

        ,被拒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
        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務的辦理。


        、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
        回款項:
        1
        、
        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
        、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
        、
        證券
        /
        期貨
        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
        或者港股通臨時停市
        ,導致基金管
        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
        、
        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

        5
        、發生繼續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
        管理人可暫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

        6
        、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
        50
        %
        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
        、
        法律法規規定
        、
        中國證監會認定或
        基金合同約定
        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
        金管理人應
        按規定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
        付;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
        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
        4
        項所述情形,按基
        金合同的相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
        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
        務的辦理并公告。


        、
        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
        、
        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
        (
        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
        總數后的余額
        )
        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
        10%
        ,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

        2
        、
        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
        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
        )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
        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
        )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

        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
        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
        10%
        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
        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
        于未能贖回部
        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
        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
        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
        處理,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
        基金份額的
        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
        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
        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部分延期
        贖回不受單筆贖回***低份額
        的限制。


        3

        若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贖回申請超過前

        開放日基金總份額
        40%
        以上的情形下:對于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贖回申請
        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
        40%
        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辦理贖回申
        請;對于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贖回申請未超過
        40%
        的部分,可以根據前段“(
        1

        全額贖回”或“(
        2
        )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方式與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
        請一并辦理。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先權并以下
        一開放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
        部贖回為止。但是,對于未能贖回部分,如該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
        選擇取消贖回,則
        其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


        4
        )暫停贖回:連續
        2
        個開放
        日以上
        (
        含本數
        )
        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
        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
        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
        20
        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
        、
        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生上述
        巨額
        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
        、公告
        或通過銷售機構告知等
        其他方式在
        3
        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
        處理方法,
        并在兩日內
        在規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
        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
        、
        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在規定媒

        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暫停申購或贖回的時間,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
        有關規定,***遲于重新開放日在規定媒介上刊登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告中明確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時間,屆時不再另行
        發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3
        、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消除的,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公布***近
        1
        個工作日基金份額凈值。



        、
        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
        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基金轉換可
        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
        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
        基金合同的規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但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和
        C
        類基金份額之間
        暫不允許進行相互轉換。



        、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行
        等情

        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
        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
        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
        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
        捐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
        會團體;司法強制執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
        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
        構的規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定的標準收費。



        、
        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
        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
        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

        另行規定。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
        申購
        金額,每期


        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定期
        定額投資計劃***低申購金額。

        十六
        、
        基金
        份額
        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
        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基金份額被凍結的,
        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參與收益分配。法律法規
        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
        基金
        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
        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
        構辦理基金份額的過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務的,將提前公
        告,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務規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務。

        十八、
        基金份額的質押或其他業務
        如相關法律法規允許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務或其他基金業務,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將制定和實施
        相應的業務規則。

        十九、實施側袋機制
        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
        “側袋機
        制”部分的規定
        。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積極主動的資產配置,力爭實現基金資產
        的長期穩健增值。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是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
        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券、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
        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
        、中期票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次級
        債、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同業存
        單、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信用衍生品、
        股票期權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
        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占基金資產的
        0
        -
        30%
        (其
        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得
        超過本基金所投資股票資產的
        50%
        );每個
        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
        基金保留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
        5%
        ,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國債期貨、股指期貨、
        股票期權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
        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三、投資策略
        1
        、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資產配置采用

        自上而下


        的多因素分析策略,綜合運用定性分析


        宏觀量化模型


        等定量分析手段,判斷全球經濟發展形勢及中國經濟發展趨勢

        (包括宏觀經濟運行周期、財政及貨幣政策、資金供需情況、證券市場估值水平
        等),對股票市場、債券市場未來一段時間內的風險收益特征做出合理預測,從
        而確定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現金三大類資產之間的投資比例,并隨著各類資
        產風險收益特征的相對變化,適時動態地調整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的投資
        比例,力爭規避市場風險,提高基金收益率水平。

        2
        、股票投資策略

        1
        )在大類資產配置的框架下,本基金通過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結合、基本
        面與模型相結合、基金經理和研究團隊相結合的研究方法,甄選優質上市公司構
        建投資組合,以獲得長期持續穩健的投資收益。在靈活的大類別資產配置基礎上,
        本基金通過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挖掘優質的上市公司,嚴選其中安
        全邊際較高的個股構建投資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業的增長前景、行業結構、
        商業模式、競爭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資機會;自下而上地評判企業的產品、核心
        競爭力、管理層、治理結構等;并結合企業基本面和估值水平進行綜合的研判,
        嚴選安全邊際較高的個股。


        2
        )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投資于香港股票市場,
        不使用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
        (QDII)
        境外投資額度進行境外投資。本基金將重點關
        注具有持續***優勢或核心競爭力的公司;盈利能力較高、分紅穩定或分紅潛力
        大的公司;與
        A
        股同類公司相比具有估值優勢的公司。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
        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或選擇不將
        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

        3
        、債券投資策略

        1
        )固定收益資產配置
        本基金通過主動跟蹤分析國內外宏觀經濟數據
        ,包括
        OECD
        ***指標、
        PMI
        、
        國內生產總值、工業增長、固定資產投資、
        CPI
        、
        PPI
        、進出口貿易等,判斷宏觀
        經濟運行趨勢及在經濟周期中所處的位置,預測國家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走向,
        據此判定組合久期和信用資產的戰略配置取向。同時密切跟蹤、關注貨幣金融指
        標(包括貨幣供應量
        M1/M2
        ,新增貸款、新增存款、準備金率等),資金和債券
        的短期供求變化、市場預期等,對于戰略配置相應的進行戰術性調整。



        2
        )組合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宏觀經濟形勢、財政及貨幣政策、利率環境、債券市場資金供
        求等因素的分析,主動判斷利
        率和收益曲線可能移動的方向和方式,并據此確定
        投資組合的平均久期。原則上,利率處于上行通道時,縮短目標久期;利率處于
        下降通道時,則延長目標久期。當利率上升至長期頂部區域時,擇機延長久期,
        當利率下降至長期底部區域時,擇機降低久期。


        3
        )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確定固定收益組合平均久期的基礎上,對債券市場收益率期限結構
        進行分析,考慮封閉期內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的相對投資價值,并比較期間的
        總回報率和波動率,擇機采用包括采用子彈策略、啞鈴策略和梯形策略等方式,
        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間進行調整,以從收益曲線的變
        形和不同期限債券價格
        的相對變化中獲利,在***大化騎乘收益的同時,控制組合的波動率和集中度。


        4
        )信用債券配置策略
        信用品種的投資收益的主要可分解為利率品種基準收益與信用利差。信用利
        差是信用產品相對國債、央行票據等利率產品獲取較高收益的來源。信用利差主
        要受兩方面的影響,一方面為債券所對應的行業和信用等級的市場平均信用利差
        水平,另一方面為發行人本身的信用狀況。信用品種投資策略具體為:

        在經濟上行周期,信用利差通常會縮??;反之在下行階段,信用利差通
        常會擴大,利差的變動會帶來趨勢性的信用產品投資機會;同時,研究不同行業
        在經濟周期和政策變動中所受的影響,以確定不同行業總體信用風險的利差水平
        的變動情況,投資具有積極因素的行業,規避具有潛在風險的行業;

        信用產品發行人的資信水平和評級調整變化會使產品的信用利差擴大或
        縮小,本基金選擇評級有上調可能的信用債;規避有下調可能的信用債,以獲取
        因信用利差下降帶來的價差收益;

        對信用利差期限結構進行研究,分析各期限信用債利差水平相當歷史平
        均水平所處
        的位置,以及不同期限之間利差的相當水平,發現更具投資價值的期
        限進行投資;

        研究分析相同期限但不同信用評級債券的相對利差水平,發現偏離均值
        較多,相對利差有收窄可能的債券。


        本基金主要采用外部信用評級和內部信用評級相結合的信用研究體系,研究
        債券發行主體企業的基本面,以確定債券的實際信用狀況?;鸸芾砣藘炔啃庞?br> 評級體系主要分為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是根據行業公司財務特征設定
        閾值,進行財務打分。定性分析包括主體股權結構分析、公司歷史分析、行業分
        析、公司經營分析、公司管理層分析、公司融資及外部支持分析、公
        司償債分析
        等幾個部分。其中,經營分析注重公司的獲現能力、經營穩定性等,財務分析關
        注公司的資產質量、隱性債務、財務真實性等方面。

        本基金主動投資的信用債為信用評級在
        AA
        +
        級(含)以上的信用債,對信用
        評級的認定參照基金管理人選定的評級機構出具的信用評級,其中,信用債的信
        用評級依照評級機構出具的債項信用評級,若無債項信用評級的或債項信用評級

        A
        -
        1
        的,依照其主體信用評級。本基金投資的信用債(不包含可轉債及可交債)
        評級均在
        AA+
        以上(含
        AA+
        );其中,利率債及
        AAA
        級信用債投資占基金資產
        凈值比例不低于
        50%
        ,
        AA+
        級信用債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為
        0
        -
        50%
        。


        5
        )可轉換債券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可轉債的投資采取基本面分析和量化分析相結合的方法。本基金管
        理人和行業研究員對可轉債發行人的公司基本情況進行深入研究,對公司的盈利
        和成長能力進行充分論證。在對可轉債的價值評估方面,由于可轉換債券內含權
        利價值,本基金將利用期權定價模型等數量化方法對可轉債的價值進行估算,選
        擇價值低估的可轉換債券進行投資。


        6
        )可交換債券配置策略
        可交換債券的價值取決于其股權價值、債券價值以及內嵌期權價值。其中其
        債券價值與可轉換債券相同,即選擇持有
        可交換債券至到期以獲取票面價值和票
        面利息;而其股權價值則需要關注發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目標公司)的股
        票價值。本基金將結合對可交換債券的純債部分價值以及對目標公司的股票價值
        的綜合評估,選擇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可交換債券進行投資。

        4
        、
        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策略
        資產支持類證券的定價受市場利率、流動性、發行條款、標的資產的構成及
        質量、提前償還率及其它附加條款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本基金將在利率基本面分
        析、市場流動性分析和信用評級支持的基礎上,輔以與國債、企業債等債券品種

        的相對價值比較,審慎投資資產支持證券類資產。

        5
        、衍生品投資策略

        1
        )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充分考慮股指期貨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特征,根據風險
        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通過資產配置、合約選擇,謹慎地進行投資,
        旨在通過股指期貨實現組合風險敞口管理的目標。


        2
        )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基金管理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
        為目的,結合對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趨勢的判斷、對債券市場進行定性和定量分
        析,構建量化分析體系,對國債期貨和現貨基差、國債期貨的流動性、波動水平、
        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標進行跟蹤監控,謹慎進行對國債
        期貨的投資。


        5
        )股票期權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按照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參與股票期權交易。

        本基金充分考慮股票期權的流動性,將結合投資目標、比例限制、風險收益特征
        以及法律法規的相關限定和要求,確定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投資時機和投資比例。

        6
        、參與融資業務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參與融資業務將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合理利
        用融資發掘可能的增值機會。投資原則為有利于基金資產增值,控制下跌風險,
        對沖系統性風險,實現保值和鎖定收益。

        7
        、
        存托憑證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要求,
        制定存托憑證投資策略,關注發
        行人有關信息披露情況,關注發行人基本面情況、市場估值等因素,通過定性分
        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辦法,參與存托憑證的投資,謹慎決定存托憑證的權重配
        置和標的選擇。

        8
        、信用衍生品投資策略
        依托于公司整體的信用研究團隊,當預期某只債券有較高的違約風險時,可
        以購買對應債券的信用衍生品來控制標的債券的信用風險沖擊。

        本基金按風險管理的原則,以風險對沖為目的參與信用衍生品交易,同時會
        根據實際情況盡量保持信用衍生品的名義本金與對應標的債券的面值相一致。


        本基金將關注國內其他衍生產品的推出情況,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
        金投資該衍生工具,本基金將制定與本基金投資目標相適應的投資策略,在充分
        評估衍生產品的風險和收益的基礎上,謹慎地進行投資。

        今后,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金融工具的豐富和交易方式的創新等,基金還
        將積極尋求其他投資機會,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
        本基金將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將其納入投資范圍以豐富組合投資策略。

        四、投資限制
        1
        、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股票
        資產
        (含存托憑證)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
        0
        %
        -
        30
        %
        ;其中投
        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
        50%
        ;

        2
        )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股票期
        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
        5%
        的現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
        申購款等;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

        A+H
        股合計計算),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
        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的
        A+H
        股合計計算),不超
        過該證券的
        10%
        ,完全按照有
        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條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5
        )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

        7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級別
        )
        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
        10%
        ;

        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
        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
        10%
        ;

        9
        )本基金投資于同業存單的比例不
        超過基金資產的
        20%
        ;

        10
        )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
        BBB
        以上
        (

        BBB)
        的資產支持證券。


        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
        級報告發布之日起
        3
        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
        1
        )本基金持有信用債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
        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
        3
        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
        2

        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
        40%
        ,債券回購***長期限為
        1
        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3
        )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
        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4
        )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長期限為
        1
        年,債
        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5
        )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
        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
        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和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
        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95%
        ,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
        以內的
        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
        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
        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
        (
        不包括平倉
        )
        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

        16
        )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在任何交易日日終,
        本基金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5%
        ;在任何交
        易日日終,持有的
        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和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95%
        ,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
        券總市值的
        3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
        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30%
        ;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
        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

        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
        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17
        )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因未平倉的
        期權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本基金開倉
        賣出認購期權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
        所需的全額現金或交易所規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本基金未
        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
        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1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開放式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
        的特殊投資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9
        )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15%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
        受限資產的投資;

        20
        )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
        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
        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21
        )本基金參與信用衍生品交易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不持有具
        有信用保護賣方屬性的信用衍生品,不持有合約類信用衍生品,本基金持有的信
        用衍生品名義本金不得超過本基金中所對應受保護債券面值的
        100%
        ;本基金投
        資于同一信用保護賣方各類信用衍生品名義本金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因證券
        /
        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應在
        3
        個月之內進行
        調整;

        22
        )本基金參與融資業務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本基金持有的融資買入
        股票與其他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95%
        ;

        23
        )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內地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與內

        地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24
        )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40%
        ;

        25
        )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
        2
        )、(
        10
        )、(
        19
        )、(
        20
        )、(
        21
        )項外,因證券
        /
        期貨市場波動、證
        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
        上述規定投資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10
        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
        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
        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督與檢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如果法律法規對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
        定為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2
        、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
        )承銷證券;

        2
        )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
        )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
        )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
        )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
        )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變更后的規定執行。

        五、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中債綜合財富(總值)指數收益率
        *85%+
        滬深
        300

        數收益率
        *10%+
        恒生指數收益率
        *5%
        中債綜合財富(總值)指數能夠反映債券市場總體走勢,適合作為本基金固
        定收益部分的業績比較基準。

        滬深
        300
        指數是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編制,從上海和深圳證券市場中選取
        300

        A
        股作為樣本的綜合性指數,具有良好的市場代表性。

        恒生指數是由恒生指數服務有限公司編制,以香港股票市場中的
        50
        家上市
        股票為成分股樣本,以其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平均股價指數,是反映香港股市價
        幅趨勢
        ***有影響的一種股價指數。本基金選擇該指數來衡量港股投資部分的績效。

        在本基金的運作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變化或者出現更有代表性、更***、
        更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績比較基準,或者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中所使用的指數暫
        ?;蚪K止發布或變更名稱,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在按照監管部
        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后對業績比較基準進行變更并及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將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
        投資
        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或債權人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股東或債權人權利,保
        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2
        、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
        3
        、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4
        、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八、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
        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
        現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
        “側袋機制”部分

        規定。



        第十部分 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款項
        以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
        戶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鸸芾砣?、基
        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
        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
        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
        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
        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
        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第十一部分 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
        /
        期貨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
        法規規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股票期權合約、信用衍
        生品、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資產支持證券、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會
        計準則》、監管部門有關規定。

        (一)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
        日有報價的,除會計準則規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
        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估值日無報價且***近交易日后未發生影響公允價值計
        量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近交易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
        日或***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
        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為基礎,并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是
        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
        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
        溢價或折價。

        (二)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
        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時,應優先使用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
        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三)如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人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
        使潛在估值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
        0.
        25%
        以上的,應對估值
        進行調整并確定公允價值。


        四、估值方法
        1
        、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
        )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
        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近交易日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如***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
        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
        調整***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
        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3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4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以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

        5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
        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6
        )對在交易所市場發行未
        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
        情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
        報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
        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
        其公允價值。

        2
        、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
        )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
        )***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
        價值,在
        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
        )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行股票、
        ***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行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監

        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3
        、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
        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
        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于

        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回售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
        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間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
        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在明顯差異,未上市期
        間市場利率沒有發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
        、同一證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證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5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
        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6
        、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與股票期權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

        當日無結算價的,且***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采用***近交易
        日結算價估值。

        7
        、基金投資同業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凈價估值;選
        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8
        、本基金參與融資業務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的相
        關規定進行估值。

        9
        、基金投資信用衍生品,按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當日估值價進行估值,
        但管理人依法應當承擔的估值責任不因委托而免除;選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
        供估值價格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會計準則》要求采用合理估值技術確
        定公允價值。

        10
        、本
        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內地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

        11
        、估值計算中涉及港幣對人民幣匯率的,將依據下列信息提供機構所提供
        的匯率為基準: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與港幣的中間價。

        12
        、對于按照中國法律法規和基金投資所在地的法律法規規定應交納的各項
        稅金,本基金將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估值;對于因稅收規定調整或其他原因導
        致基金實際交納稅金與估算的應交稅金有差異的,基金將在相關稅金調整日或實

        際支付日進行相應的估值調整。

        1
        3
        、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
        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1
        4
        、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

        1
        5
        、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某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
        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到
        0.0001
        元,小數點后第
        5
        位四
        舍五入?;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
        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定
        公告。

        2
        、基
        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

        基金合同的規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
        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規定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
        4
        位以內
        (
        含第
        4

        )
        發生估值錯誤
        時,視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
        下約定處理:
        1
        、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
        (
        “受損方”

        )
        的直接損失按下述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
        )估值錯誤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
        更正估值錯誤發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
        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
        )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
        )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
        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
        (
        “受損方”

        )
        ,則估值錯誤責
        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
        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
        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
        )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
        、估值錯誤處理
        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
        )查明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
        )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
        )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
        )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
        、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
        )基金份
        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
        )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
        0.25%
        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
        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
        0.5%
        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
        )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
        /
        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
        業時;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
        、當
        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
        50%
        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
        、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負責
        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
        類基金份額凈值并發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后發
        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形的處理
        1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
        3
        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
        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
        、由于證券
        /
        期貨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或由于其他不
        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
        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應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
        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
        凈值。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
        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
        3
        個月可不進
        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
        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
        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以紅利再投資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額的持
        有到期時間與投資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額***短持有期到期時間一致;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
        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
        C
        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
        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
        基金同一類別的每
        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
        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在
        2
        日內

        規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
        資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登
        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
        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務規則》執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第十三部分 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
        、從
        C
        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財產中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4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
        6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
        、基金的證券
        、
        期貨
        、股票期權
        交易費用;
        8
        、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
        、基金相關賬戶的開戶及維護費用;
        10
        、因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而產生的各項費用;
        11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1.
        00
        %
        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

        E
        ×
        1.
        00
        %
        ÷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
        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
        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
        資產
        中一次
        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
        順延至***近可支付日支付。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0.
        20
        %
        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
        算方法如下:

        H

        E
        ×
        0.
        20
        %
        ÷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
        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
        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
        資產
        中一次

        支付給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
        順延至***近可支付日支付。

        3
        、從
        C
        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財產中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
        C
        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
        率為
        0.
        4
        0%
        。

        C
        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
        C
        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

        0.
        4
        0%
        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

        E
        ×
        0.
        4
        0%
        ÷當年天數
        H

        C
        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

        C
        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劃付指令,
        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若遇
        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
        4

        11
        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
        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
        基金財產的損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
        、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四、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

        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
        “側袋機制”部分
        的規定。


        、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
        行?;鹭敭a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
        、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
        、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
        1

        1
        日至
        12

        31
        日;基金***募集的
        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
        年度披露;
        3
        、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
        、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
        、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
        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
        、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
        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
        、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
        行審計。

        2
        、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
        、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
        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


        換會計師事務所需

        2
        日內

        規定媒介
        公告。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

        相關
        法律法規關于信
        息披露的規定發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新規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
        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
        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
        性、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過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定報刊”)及
        《信息披露辦法》規定的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定網站”)等媒介披露,并
        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
        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
        列行為:
        1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
        、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
        、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
        、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
        、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
        字;
        6
        、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生歧義的,以
        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

        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
        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
        、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
        說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
        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痘鸷贤飞Ш?,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
        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
        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
        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
        、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
        作監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痘鸷贤飞Ш?,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
        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
        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售的三日
        前,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
        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將
        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
        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基金托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規定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并在

        基金份額發售的三日前登載于規定報刊和規定網站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定媒介上登載《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
        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
        應當至少每周在規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
        日的次日,通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
        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后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網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計
        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
        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
        年度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br> 金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
        將中期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
        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
        告,將季度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基金季度報
        告、基金中期報告或者基金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
        20%
        的情

        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
        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
        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
        情形
        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
        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
        2
        日內編制臨時報告
        書,并登載在規定報刊和規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
        產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
        、《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
        務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
        事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
        項;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
        、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
        人變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
        負責人發生變動;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近
        12
        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近
        12
        個月內
        變動超過百
        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
        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
        托管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
        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
        、管理費、托管費、
        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
        提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6
        、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
        、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
        、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
        、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
        、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
        、本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22
        、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2
        3
        、本基金發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
        大事項時;
        2
        4
        、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
        5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
        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
        消息可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
        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
        澄清,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九)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予以公
        告。


        (十)投資股指期貨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季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基金年度報告等定期報
        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
        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
        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

        (十一)投資國債期貨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季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基金年度報告等定期報
        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應當包括投資政
        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并充分揭示國債期貨交易對本基金總
        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

        (十二)投資股票期權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在定期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有關情況,
        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估值方法等,并充分揭示股
        票期權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

        (十三)投資資產支持證券
        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度報告及基金中期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
        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
        券明細?;鸸芾砣藨诨鸺径葓蟾嬷信镀涑钟械馁Y產支持證券總額、資
        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
        10
        名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十四)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的信息披露
        若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季度報告、基金中期報
        告、基金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參與港股通
        交易的相關情況。若中國證監會
        對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
        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投資香港股票市場的信息披露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

        )參與融資業務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參與融資情況,包括投資策略、業務開展情況、損益
        情況、
        風險及其管理情況等。


        (十六)投資信用衍生品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季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基金年度報告等定期報
        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信用衍生品的投資情況,包括投資策
        略、持倉情況等,并充分揭示投資信用衍生品對
        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
        符合既定的投資目標及策略。

        (十七)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
        并作出清算報告。清算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
        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
        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十八)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
        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
        “側袋機制”部分
        的規
        定。

        (十九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專門部門
        及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
        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規的規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
        約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
        價格、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
        等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
        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
        息?;鸸芾砣?、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定媒介披露信息,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
        專業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
        10

        。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
        法規規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蜓舆t披露基金相關信息的情形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基金相關
        信息:
        1
        、不可抗力;
        2
        、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
        /
        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
        營業時;
        3
        、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六部分 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和程序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大限度保護基
        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
        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發布臨時公告,并在法律法規規定
        的時間內聘請側袋機制啟用日發表意見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
        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
        、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本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
        為基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基金份
        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
        請,按照啟用側袋機制后的主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
        主袋賬戶份額的贖回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2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
        換;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
        贖回,并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

        3
        、除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
        回外,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部分的申購、贖回規定適用于主
        袋賬戶份額。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投資


        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
        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
        戶,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戶資
        產。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
        20
        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
        資組合的調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
        作。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對主袋賬戶
        資產進行
        估值并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
        信息
        ,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側袋賬戶
        的會計核算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五、實施側袋賬戶期間的基金費用
        1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主袋賬戶的管理費、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按主
        袋賬戶基金資產凈值作為基數計提。

        2
        、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從側袋賬戶列支,但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
        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

        六、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
        應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
        式,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變現款項。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無論側袋賬戶資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
        應當及時向側袋賬戶全部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項。若側袋賬戶
        資產無法一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后均應按照相關法
        律法規要求及時發布臨時公告。

        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并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及時聘請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
        見。

        七、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
        、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
        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生其他可能對投資
        者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布臨時公告。

        2
        、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信息披露


        部分規定的基金凈值信息
        披露方式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實施
        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和累計凈值。

        3
        、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側袋

        戶相關
        信息,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

        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內基金
        側袋機制運行相
        關的會計核算和年度報告披露等發表審計意見。

        八、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行業協會對側袋機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招募說明書中關于側袋機制的內容與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不一致
        的,以屆時的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準,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
        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可
        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調整或補充,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
        議。






















        第十七部分 風險揭示

        一、
        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
        影響,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產生風險,主要包括:
        1
        、政策風險。因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政策、地區
        發展政策等)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2
        、經濟周期風險。隨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呈周
        期性變化?;鹜顿Y于
        債券
        與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
        生風險;
        3
        、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

        利率直接影響著
        債券
        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br> 投資

        債券
        和股票,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
        、上市公司經營風險。上市公司的經營好壞受多種因素影響,如管理能力、
        財務狀況、市場前景、行業競爭、人員素質等,這些都會導致企業的盈利發生變
        化。如果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經營不善,其股票價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夠用于
        分配的利潤減少,使基金投資收益下降。雖然基金可以通過投資多樣化來分散這
        種非系統風險,但不能完全規避;
        5
        、購買力風險?;鸬睦麧檶⒅饕ㄟ^現金形式來分配,而現金可能因為
        通貨膨脹的影響而導致購買力下降,從而使基金的實際收益下降;
        6
        、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動風
        險。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動風險是指與收益率曲線
        非平行移動有關的風險,單一的久期指標并不能充分反映這一風險的存在;
        7
        、再投資風險。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投
        資收益的影響,這與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風險)互
        為消長。具體為當利率下降時,基金從投資的固定收益證券所得的利息收入進行
        再投資時,將獲得較少的收益率。

        二、
        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識、經驗、判斷、決策、技能等會
        影響其對信息的占有和對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

        平,造成管理風險?;鸸芾砣说墓芾硭?、管理手段和管理技術等對基金收益
        水平也存在影響。


        、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某種情況下因市場交易量不足,某些投
        資品種的流動性不佳,可能導致證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轉變為現金,進而影響
        到基金投資收益的實現;二是在本基金的開放日或過渡期內投資人的連續大量贖
        回將會導致基金的現金支付出現困難,或迫使基金以不適當的價格大量拋售證券,
        使基金的凈值增長率受到不利影響。


        1
        )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設置基金份額持有人***短持有期限?;鸱蓊~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
        份額***短持有期限為
        12
        個月,在***短持有期限內該份基金份額不可贖回或轉換
        轉出。提示投資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和相應流動性風險,合理安排投資
        計劃。


        2
        )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為
        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
        股票投資
        (含存托憑證)
        占基金資產的比
        例范圍為
        0
        %
        -
        30
        %
        ;
        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
        50%
        。根據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本基金會審慎評估所投資資產的流動
        性,并針對性制定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因此本基金流動性風險也可以得到有
        效控制。


        3
        )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
        (
        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
        總數后的余額
        )
        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
        10%
        ,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
        回。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
        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連續
        2
        個開放日以上
        (
        含本數
        )
        發生巨額贖回,如
        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
        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
        20
        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定媒介上進行公
        告。

        若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

        放日基金總份額40%以上的情形下:對于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贖回申請超過
        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4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辦理贖回申請;
        對于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贖回申請未超過40%的部分,可以根據“全額贖
        回”或“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方式與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一并辦
        理。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先權并以下一開放
        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
        回為止。但是,對于未能贖回部分,如該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
        擇取消贖回,則其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


        4
        )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本基金在面臨大規模贖回的情況下有可能因為無法變現造成流動性風險。如
        果出現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
        待的前提下,可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
        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
        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暫?;鸸乐?、擺動
        定價
        、實施側袋機制
        以及中國證
        監會認定的其他措施。同時基金管理人應時刻防范可能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對流
        動性風險進行日常監控,保護持有人的利益。當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
        時,有可能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限支付贖回款項。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
        進行處置清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離并化解風險。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
        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此啟用
        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
        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持有主袋賬戶份額
        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
        定性,***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
        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間的,也不作為特
        定資產***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因此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終變現價格,基
        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
        確定申購政策
        ,
        因此實施側袋機
        制后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僅需
        考慮主袋賬戶資產,基金業績指標應當以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因此本基金披露
        的業績指標不能反映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

        四、
        信用風險
        基金在交易過程中可能發生交收違約或者所投資債券的發行人違約、拒絕支
        付到期本息的情況,從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


        、
        本基金特有的風險
        1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投資
        (含存托憑證)
        占基金資產的比
        例范圍為
        0
        -
        30
        %
        ,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
        不超過
        本基金股票資產的
        50%
        。

        因此,國內和港股通標的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的變化均會影響到基金業績表現,
        基金凈值表現因此可能受到影響。本基金管理人將發揮專業研究優勢,加強對市
        場、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類產品的深入研究,持續優化組合配置,以控制
        特定風險。

        2
        、投資港股通股票的風險

        1
        )本基金將通過

        港股通


        投資于香港市場,在市場進入、投資額度、
        可投資對象、稅務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類限制可能會不斷調整,
        這些限制因素的變化可能對本基金進入或退出當地市場造成障礙,從而對投資收
        益以及正常的申購贖回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2
        )匯率風險
        本基金以人民幣募集和計價,但本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于香港市場。港幣相
        對于人民幣的匯率變化將會影響本基金以人民幣計價的基金資產價值,從而導致
        基金資產面臨潛在風險。人民幣對港幣的匯率的波動也可能加大基金凈值的波動,
        從而對基金業績產生影響。此外,由于基金運作中的匯率取自匯率發布機構
        ,如
        果匯率發布機構出現匯率發布時間延遲或是匯率數據錯誤等情況,可能會對基金
        運作或者投資者的決策產生不利影響。


        3
        )香港市場交易規則有別于內地
        A
        股市場規則,此外,在港股通下參與
        香港股票投資還將面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風險:

        1
        )香港市場實行
        T+0
        回轉交易,且證券交易價格并無漲跌幅上下限的規定,
        因此每日漲跌幅空間相對較大,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
        A
        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
        動;
        2
        )只有內地和香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
        通交易日,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
        賣出,可
        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3
        )香港出現臺風、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聯合交易所(以下簡稱

        聯交所


        )規
        定的其他情形時,聯交所將可能停市,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
        交易的風險;出現境內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境內證券交易
        服務公司將可能暫且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臨在暫停服務期
        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
        4
        )投資者因港股通標的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情形或者
        異常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標的股票以外的聯交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
        出,但不得買入,證券交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港股通標的股票權益分派或者
        轉換等情形取得的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認購權利在聯交所上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
        賣出,但不得行權;因港股通標的股票權益分派、轉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
        取得的非聯交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賣出;
        5
        )代理投票。由于中國結算是在匯總投資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結算提交投票
        意愿,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設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結算的征集期稍早結束;投票
        沒有權益登記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為計算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
        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數。

        3
        、資產支持證券的
        投資
        風險
        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可能面臨的風險領域包括: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
        性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這些風險可能會給基金凈值帶
        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和損失。為了更好的防范資產支持證券交易所面臨的各類風險,
        基金管理人將遵守審慎經營原則,制定科學合理的投資策略和風險管理制度,有
        效防范和控制風險,切實維護基金財產的安全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4
        、股指期貨

        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

        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
        較大損失。

        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
        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

        5
        、國債期貨

        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國債期貨,
        可能給本基金帶來額外風險,包括杠桿風險、期貨
        價格與基金投資品種價格的相關度降低帶來的風險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凈值
        的波動性。

        6
        、參與融資業務交易的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融資業務,可能存在杠桿投資風險和對手方交易風險等融資業
        務特有風險。融資交易的風險主要包括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這些風險可能
        會給基金凈值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和損失。

        7
        、
        股票
        期權的投資風險

        1
        )流動性風險
        由于期權合約眾多,交易較為分散,期權市場的流動性一般較期貨市場要低,
        尤其是深度實值和虛值的期權,成交量稀少,持有這些期權的投資者容易遇到無
        法成交、平倉出局的局面。


        2
        )價格風險
        期權買方的價格風險即為他所付出的權利金,風險具有確定性。期權賣方的
        價格風險不定,不過其所收取的權利金可以提供相應保護,當發生虧損時,可以
        抵消部分損失。


        3
        )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由于管理不善或者制度執行出現問題等原因所導致的風險。期
        權作為一種衍生品,雖然可以用來管理風險,但若使用不當,也會產生巨額損失。

        8
        、信用衍生品投資風險
        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臨
        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

        1
        )流動性風險
        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轉讓過程中因無法找到交易對手或交易對少較少,導致難
        以將信用衍生品以合理價格變現的風險。


        2
        )償付風險
        在信用衍生品存續期間,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場及環境變化,創設機構可能出
        現經營狀況不佳或創設機構的現金流與預期發生一定偏差,從而影響信用衍生品
        結算的風險。

        3
        )價格波動風險
        由于創設機構或所受保護的債券主體經營狀況或利率環境發生變化,引起信
        用衍生品價格出現
        波動的風險。

        9
        、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存托憑證是新證券品種,本基金投資存托
        憑證在承擔境內上市交易股票投資的共同風險外,還將承擔與存托憑證、創新企
        業發行、境外發行人以及交易機制相關的特有風險。

        1
        0
        、持有期基金存在的風險
        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
        12
        個月的***短持有期。在每份基金份額的***短
        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提出贖回申請,***短持有
        期期滿后(含***短持有期到期日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申請贖回。因此,對
        于基金份額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資本基金后,
        12
        個月內無法贖回的風險。


        、
        其他風險
        1
        、隨著符合本基金投資理念的新投資工具的出現和發展,如果投資于這些
        工具,基金可能會面臨一些特殊的風險;
        2
        、因技術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電腦系統不可靠產生的風險;
        3
        、因基金業務快速發展而在制度建設、環境控制、人員素質等方面不完善
        而產生的風險;
        4
        、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風險
        ,
        如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問題、內幕交易、不公
        正披露等欺詐行為、上市停止交易等產生的風險;
        5
        、對主要業務人員如基金經理的依賴而可能產生的風險;
        6
        、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影響基金收益水
        平,從而帶來風險;
        7
        、其他意外導致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

        的風險
        。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
        例、證券市場普遍規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
        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
        (
        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
        )
        根據相關
        法律法規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
        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
        間的匹配檢驗。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
        、變更基金合同
        涉及
        法律法規規定或
        基金
        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
        法律法規
        規定
        和基金合同約定
        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
        、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生效后方可執行,
        自決議生效后
        兩日內

        規定媒介
        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
        6
        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
        、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

        1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
        基金清算。

        2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
        ***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
        、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
        )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
        )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
        )制作清算報告;

        5
        )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
        )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
        )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
        、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
        6
        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
        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應當經符合《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
        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
        監會備案后
        5
        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
        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
        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
        低期限。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
        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資金;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
        并管理基金財產;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批
        準的其他費用;

        4
        )銷售基金份額;

        5
        )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
        )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
        人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督和處
        理;

        9
        )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務
        并獲得《
        基金合同》規定的費用;

        10
        )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
        )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
        )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
        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5
        )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機構

        或其他為基金
        提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6
        )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
        贖回、轉換和非交易過戶等業務規則;

        17
        )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
        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
        )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
        用基金財產;

        4
        )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
        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
        )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
        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
        )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
        )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
        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
        )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
        )編制基金季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年度報告;

        11

        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報告義務;

        12
        )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向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顧問提供的除外;


        13
        )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
        )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
        )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
        關資料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低期限;

        17
        )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并且
        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
        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
        )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配;

        19
        )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
        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監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
        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
        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
        )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
        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
        30
        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
        )執行生效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
        )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
        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安全
        保管基金財產;

        2
        )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
        準的其他費用;

        3
        )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
        金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
        )根據相關市場規則,為基金開設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為基金辦理證券、期貨交易資金清算;

        5
        )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
        )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
        )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
        )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
        )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確?;鹭敭a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
        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
        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
        )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
        )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
        按照《基
        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
        )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
        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審計、法律等外
        部專業顧問提供服務而
        向其提供的情況除外;

        8
        )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

        9
        )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
        )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適當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不低于法
        律法規規定的***低期限;

        12
        )從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
        處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
        )按規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
        )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贖回款項;

        15
        )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
        )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
        )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
        分配;

        18
        )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
        )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
        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按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
        務,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
        )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
        )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投資
        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
        基金投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
        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包括但不限于:

        1
        )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
        )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
        )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

        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
        )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
        )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
        )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
        法提起訴訟或仲裁;

        9
        )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包括但不限于:

        1
        )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
        息披露文件;

        2
        )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
        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
        )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
        )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費用;

        5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
        有限責任;


        6
        )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
        )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
        )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
        )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和登記機構的相關交易及業
        務規則;

        10
        )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
        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鸱蓊~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立日常機構,若未來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成立
        日常機構,則按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一)召開事由
        1
        、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
        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1
        )終止《基金合同》;

        2
        )更換基金管理人;

        3
        )更換基金托管人;

        4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
        )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率;

        6
        )變更基金類別;

        7
        )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
        )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
        )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
        )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
        10%
        以上(含
        10%
        )基金份額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
        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
        )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
        )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的事項。

        2
        、在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
        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
        )調低除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的其他應由基金承擔的費用或調低銷
        售服務費;

        2
        )法律法規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

        3
        )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且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在履行適當程序后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
        低贖回費率或變更收費方式;

        4
        )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相關證券
        /
        期貨交易所或登記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
        以及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發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5
        )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重大變化;

        6
        )在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許可的范圍內,在不對基金份額持有人
        權益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基金銷售機構等調
        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非交易過戶等業務的規則;

        7
        )在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許可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無實質性影響的前提下,本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8
        )在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許可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無實質性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9
        )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
        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
        、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
        、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
        10
        日內決定是否召集,
        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
        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
        應當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
        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
        、代表基金份額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
        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br> 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
        10
        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
        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
        10%
        以上(含
        10%
        )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
        議?;鹜泄?br> 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
        10
        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
        之日起
        60
        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
        、代表基金份額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
        表基金份額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鸱蓊~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
        、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
        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
        30
        日,在規定媒介公
        告?;鸱蓊~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
        )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
        )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
        )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
        )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


        5
        )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
        )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7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
        、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
        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
        系方式和聯系人、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
        、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地點對表
        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
        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
        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br>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
        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監管
        機構允許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
        、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
        代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
        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
        )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
        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
        相符;

        2
        )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
        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
        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
        3
        個月以后、
        6
        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

        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
        、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
        形式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方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的地址或
        系統。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
        他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
        )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
        2
        個工作日內連
        續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
        則為基金管理人)到***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
        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
        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
        )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
        3
        個月以后、
        6
        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
        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
        表決意見;

        4
        )上述第(
        3
        )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表決意見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
        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
        、在不與法律法規沖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網絡、電話
        或其他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采用書面、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
        進行表決,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4
        、在不與法律法規沖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他人代為出
        席會議
        并表決的,授權方式可以采用書面、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在

        會議通知中列明。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
        、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決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
        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
        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
        、議事程序

        1
        )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定程序確定
        和公布監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
        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
        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
        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
        50%
        以上(含
        50%
        )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
        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br>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
        (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
        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
        )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
        截止日期后
        2
        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
        機關監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
        、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
        2
        項所規定的須以
        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
        、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
        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
        符合會議通知中規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
        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
        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
        審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
        、現場開會

        1
        )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
        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
        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
        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票
        人?;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怀鱿髸?,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
        )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
        場公布計票結果。


        3
        )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
        疑,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票人應當進行
        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

        點結果。


        4
        )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
        、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
        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
        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br> 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
        5
        日內報中國證監會
        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內在規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
        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和側袋份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
        等比例:
        1
        、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
        基金份額
        10%
        以上(含
        10%
        );
        2
        、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
        、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4
        、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
        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召開時間

        3
        個月以后、
        6
        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
        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
        、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
        50%
        以上
        (含
        50%
        )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
        人;
        6
        、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
        7
        、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同一主側
        袋賬戶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
        決條件等規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或監
        管規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
        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
        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
        3
        個月可不進
        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
        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
        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以紅利再投資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額的持
        有到期時間與投資者原
        持有的基金份額***短持有期到期時間一致;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
        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
        C
        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
        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
        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
        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在
        2
        日內在
        規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
        資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登
        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
        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務規則》執行
        。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定。

        四、與基金財產管理、運作有關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
        、從
        C
        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財產中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4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
        6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
        、基金的證券、期貨、股票期權交易費用;
        8
        、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
        、基金相關賬戶的開戶及維護費用;
        10
        、因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而產生的各項費用;
        11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1.00%
        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

        E
        ×
        1.00%
        ÷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
        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
        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
        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
        順延至***近可支付日支付。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0.20%
        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
        算方法如下:
        H

        E
        ×
        0.20%
        ÷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
        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
        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
        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
        按時支付的,
        順延至***近可支付日支付。


        3
        、從
        C
        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財產中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
        C
        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
        率為
        0.40%
        。

        C
        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
        C
        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

        0.40%
        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

        E
        ×
        0.40%
        ÷當年天數
        H

        C
        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

        C
        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劃付指令,
        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若遇
        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
        4

        11
        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
        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
        基金財產的損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
        、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
        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
        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
        行?;鹭敭a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五、基金資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限制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控制風
        險的前提下,通過積極主動的資產配置,力爭實現基金資產
        的長期穩健增值。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是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
        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券、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
        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次級
        債、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
        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同業存
        單、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信用衍生品、
        股票期權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
        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占基金資產的
        0
        -
        30%
        (其
        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本基金所投資股票資產的
        50%
        );每個
        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
        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
        基金保留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
        5%
        ,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國債期貨、股指期貨、
        股票期權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
        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三)投資限制
        1
        、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
        0%
        -
        30%
        ;其中投
        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
        50%
        ;

        2
        )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股票期

        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
        5%
        的現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
        申購款等;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

        A+H
        股合計計算),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
        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的
        A+H
        股合計計算),不超
        過該證券的
        10%
        ,完全按照有
        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條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5
        )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

        7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級別
        )
        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
        10%
        ;

        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
        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
        10%
        ;

        9
        )本基金投資于同業存單的比例不
        超過基金資產的
        20%
        ;

        10
        )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
        BBB
        以上
        (

        BBB)
        的資產支持證券。

        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
        級報告發布之日起
        3
        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1
        )本基金持有信用債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
        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
        3
        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2
        )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
        40%
        ,債券回購***長期限為
        1
        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3
        )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
        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4
        )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長期限為
        1
        年,債
        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5
        )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
        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

        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和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
        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95%
        ,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
        以內的
        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
        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
        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
        (
        不包括平倉
        )
        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

        16
        )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在任何交易日日終,
        本基金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5%
        ;在任何交
        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和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95%
        ,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
        券總市值的
        3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
        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30%
        ;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
        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
        差計
        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17
        )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因未平倉的
        期權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本基金開倉
        賣出認購期權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
        所需的全額現金或交易所規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本基金未
        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
        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1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開放式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
        的特殊投資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9
        )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15%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
        受限資產的投資;

        20
        )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
        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本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
        圍保持一致;

        21
        )本基金參與信用衍生品交易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不持有具
        有信用保護賣方屬性的信用衍生品,不持有合約類信用衍生品,本基金持有的信
        用衍生品名義本金不得超過本基金中所對應受保護債券面值的
        100%
        ;本基金投
        資于同一信用保護賣方各類信用衍生品名義本金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因證券
        /
        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應在
        3
        個月之內進行
        調整;

        22
        )本基金參與融資業務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本基金持有的融資買入
        股票與其他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95%
        ;

        23
        )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內地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與內
        地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24
        )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40%
        ;

        25
        )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
        2
        )、(
        10
        )、(
        19
        )、(
        20
        )、(
        21
        )項外,因證券
        /
        期貨市場波動、證
        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
        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10
        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
        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開始。

        如果法律法規對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

        定為準。法律法規或監管
        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2
        、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
        )承銷證券;

        2
        )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
        )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
        )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
        )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
        )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定,如適用于本基
        金,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變更后的規定執行。

        (四)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
        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
        現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
        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定。

        六、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
        /
        期貨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
        法規規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股票期權合約、信用衍
        生品、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資產支持證券、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方法
        1
        、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
        )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
        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近交易日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如***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
        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
        調整***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
        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3
        )交易所上市交易
        或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4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以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

        5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
        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6
        )對在交易所市場發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
        情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
        報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
        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
        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
        其公允價值。

        2
        、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
        )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
        )***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
        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
        )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行股票、
        ***
        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行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監
        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3
        、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
        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
        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于含
        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回售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
        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間市場未上市,且第三
        方估值機構
        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在明顯差異,未上市期
        間市場利率沒有發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
        、同一證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證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5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
        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6
        、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與股票期權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
        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采用***近交易
        日結算價估值。

        7
        、基金投資同業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
        的估值凈價估值;選
        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8
        、本基金參與融資業務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的相
        關規定進行估值。

        9
        、基金投資信用衍生品,按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當日估值價進行估值,
        但管理人依法應當承擔的估值責任不因委托而免除;選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
        供估值價格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會計準則》要求采用合理估值技術確
        定公允價值。


        10
        、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內地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

        11
        、估值計算中涉及港幣對人民幣匯率的,將依據下列信息提供機構所提供
        的匯率為基準: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與港幣的中間價。

        12
        、對于按照中國法律法規和基金投資所在地的法律法規規定應交納的各項
        稅金,本基金將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估值;對于因稅收規定調整或其他原因導
        致基金實際交納稅金與估算的應交稅金有差異的,基金將在相關稅金調整日或實
        際支付日進行相應的估值調整。

        13
        、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14
        、當
        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

        15
        、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
        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四)基金凈值信息的公告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
        當至少每周在規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
        的次日,通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
        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后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網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七、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
        、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規
        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
        、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行,
        自決議生效后兩日內在規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
        6
        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
        、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
        基金清算。

        2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
        ***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
        、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
        )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
        )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
        )制作清算報告;

        5
        )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
        )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
        )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
        、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
        6
        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應當經符合《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
        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
        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
        監會備案后
        5
        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
        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
        低期限。

        八、爭議的處理和使用的法律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
        議,各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
        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
        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仲裁各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


        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各方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
        行基金合同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不含港澳臺立法)管轄并從其解釋。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
        的辦公場所和營業場所查閱。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
        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27號院5號樓11層(11)1101內02-
        11單元
        法定代表人:何亞剛
        成立日期:2011年7月8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1】1038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6.6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基金銷售、特定客戶資產管理。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8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九層
        郵政編碼: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時間:2009年1月15日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3號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2009]13號
        注冊資本:34,998,303.4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
        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
        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結匯、售匯;從

        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
        管箱服務;代理資金清算;各類匯兌業務;代理政策性銀行、外國政府和國際金
        融機構貸款業務;貸款承諾;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
        匯款;外匯借款;發行、代理發行、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
        外匯票據承兌和貼現;自營、代客外匯買賣;外幣兌換;外匯擔保;資信調查、
        咨詢、見證業務;企業、個人財務顧問服務;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業
        務;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企業年金托管業務;產業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合格
        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 券投資托管業務;代理開放式基金業務;電話銀行、手
        機銀行、網上銀行業務;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
        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二、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
        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督?;鸷贤鞔_約定基金投資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資品種池和交易對手庫,以便基
        金托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擇標
        準的約定進行監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是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
        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券、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
        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次級
        債、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同業
        存單、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信用衍生品、
        股票期權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
        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占基金資產的0-30%(其

        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本基金所投資股票資產的50%);每個
        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
        基金保留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 5%,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國債期貨、股指期貨、
        股票期權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
        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
        比例進行監督?;鹜泄苋税聪率霰壤驼{整期限進行監督:
        (1)本基金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30%;其中投
        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股票期
        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
        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
        的A+H股合計計算),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
        司發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計計算),不超過
        該證券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
        此條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
        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9)本基金投資于同業存單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

        (10)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
        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1)本基金持有信用債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
        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2)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 40%,債券回購***長期限為 1 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3)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
        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4)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長期限為1年,債
        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
        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在任何交易
        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和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
        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
        以內的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
        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
        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
        (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
        20%;
        (16)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在任何交易日日終,
        本基金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在任何交
        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和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
        券總市值的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
        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

        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
        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17)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因未平倉的
        期權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本基金開倉賣
        出認購期權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所
        需的全額現金或交易所規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本基金未平
        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乘
        以合約乘數計算;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
        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開放式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投資組合可不受
        前述比例限制;
        (19)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
        受限資產的投資;
        (20)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21)本基金參與信用衍生品交易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不持有具
        有信用保護賣方屬性的信用衍生品,不持有合約類信用衍生品,本基金持有的信
        用衍生品名義本金不得超過本基金中所對應受保護債券面值的100%;本基金投
        資于同一信用保護賣方各類信用衍生品名義本金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應在3個月之內進行
        調整;
        (22)本基金參與融資業務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本基金持有的融資買入

        股票與其他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
        (23)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內地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與內
        地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24)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25)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10)、(19)、(20)、(21)項外,因證券/期貨市場
        波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
        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如果法律法規對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
        定為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的監督和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協議第
        十五條第九項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督。

        根據法律法規有關基金從事的關聯交易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
        事先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
        司名單及其更新,并以雙方約定的方式提交,確保所提供的關聯交易名單的真實
        性、完整性、***性?;鸸芾砣擞胸熑伪9苷鎸?、完整、***的關聯交易名單,
        并負責及時更新該名單。名單變更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應及時確認已知名單的變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中嚴格遵循了監督流程,
        基金管理人仍違規進行關聯交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
        任,基金托管人有權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

        他重大關聯交易的,基金管理人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防范
        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
        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
        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br> 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
        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督?;鸸芾砣藨诨鹜顿Y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
        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鹜泄苋吮O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
        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鸸芾砣丝梢远ㄆ趯︺y行間債券市場交
        易對手名單進行更新?;鸸芾砣素撠煂灰讓κ值馁Y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
        場的交易規則進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則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
        況進行監督,但不承擔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損失。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現
        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
        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
        人投資銀行存款進行監督。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建立投資制度、審慎選擇存款銀行,做好風險控制;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
        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關業務辦理。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
        凈值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
        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績表現數據印制在
        宣傳推介材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并將在發現后立即報告中
        國證監會。

        (七)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
        流通受限證券進行監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
        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流通受限證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范的非公開發
        行股票、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
        券,不包括由于發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行未上市證券、
        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

        3、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相關投資決策流程、
        風險控制制度、流動性風險控制預案等規章制度?;鸸芾砣藨敻鶕鹆鲃?br> 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比例,并在風險控制制度中明確具體比例,
        避免基金出現流動性風險。上述規章制度須經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上述規章
        制度經董事會通過之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將上述規章制度以及董事會批準上述規
        章制度的決議提交給基金托管人。

        4、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至少提前一個交易日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有關流通受限證券的相關信息,具體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擬發行數量、定價依據、監管機構的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與承
        銷商簽訂的銷售協議復印件、繳款通知書、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
        劃款賬號、劃款金額、劃款時間文件等?;鸸芾砣藨WC上述信息的真實、完
        整。

        5、基金托管人在監督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過程中,如認為因市
        場出現劇烈變化導致基金管理人的具體投資行為可能對基金財產造成較大風險,
        基金托管人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對該風險的消除或防范措施進行補充和整改,并
        做出書面說明。否則,基金托管人經事先書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執行其
        有關指令。因拒絕執行該指令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并有權報告中國證監會。

        6、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登記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并
        確?;鹜泄苋四軌蛘2樵?。因基金管理人原因產生的流通受限證券登記存管
        問題,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或基金托管人無法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責任與損失,
        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7、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基金托管人報送相關數據或者報

        送了虛假的數據,導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職責的,基金管理人應依法承
        擔相應法律后果。除基金托管人未能依據基金合同及本協議履行職責外,因投資
        流通受限證券產生的損失,基金托管人按照本協議履行監督職責后不承擔上述損
        失。

        (八)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中
        違反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和核查?;鸸芾砣耸盏酵ㄖ?br> 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
        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
        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 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 督促基金
        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
        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鹜泄苋税l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
        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
        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報告中國證監會。

        (九)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
        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規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
        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十)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鸸芾砣藷o正
        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
        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
        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十一)基金托管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約定,對側袋機制啟用、
        特定資產處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復核和監督。


        三、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

        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
        金賬戶
        、
        證券賬戶、復核
        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
        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
        分賬管理、未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
        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
        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鹜泄苋耸盏酵ㄖ髴谙乱还ぷ魅涨凹皶r核對
        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
        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
        復查
        ,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藨e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
        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
        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
        性,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
        會,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鹜泄?br> 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
        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
        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四、
        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
        、
        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
        、
        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未經
        基金管理人依據合法程序作出的
        合法合規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托管資金專門賬戶、證券賬戶。

        4
        、
        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
        獨立核算,分賬管
        理,
        確?;鹭敭a的完整與獨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保管
        基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6
        、
        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

        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
        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
        財產
        造成損失
        的,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
        、
        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
        基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
        、
        基金募集期間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在
        具有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開設

        基金
        認購專戶。

        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
        或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
        務的機構
        開立并管理。

        2
        、
        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
        額、基金
        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定后,基金管
        理人應將屬于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開立的基金
        托管資金賬戶
        ,
        同時在規定時間內,聘請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
        的會計師事務所
        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國注
        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
        、
        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
        規定辦理退款等事宜
        ,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助
        。

        (三)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
        應負責本基金的資金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

        2
        、
        基金托管人可以本
        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設本基金的資金賬戶
        ,
        并根據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
        。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付
        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購款,均需通過本基金的資金賬戶進行。

        3
        、
        基金
        托管資金賬戶
        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br> 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
        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4
        、
        基金
        托管
        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
        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
        規定。

        5
        、
        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托管人專用賬
        戶辦理基金資產的支付。


        (四)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
        、
        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為基金開立基金托管人與

        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

        2
        、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br>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
        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
        有限責任
        公司開立結算
        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
        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
        級法人清算工作
        ,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結算備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國證
        券登記結算
        有限責任
        公司的規定執行。

        4
        、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
        的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5
        、在本托管協議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許從事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
        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設、使用的,按有關規定開設、使用并管理;若無相關
        規定,則基金托管人應當比照并遵守上述關于賬戶開設、使用的規定。

        (五)債券托管
        賬戶
        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
        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
        責任公司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的有關規定,
        以基金的名義
        在中央
        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開立債券托管與
        結算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鸸芾砣撕突鹜泄苋?br> 同時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
        、
        因業務發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
        定,

        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商議后
        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則使用并管理。

        2
        、
        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辦
        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
        、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
        由基金托管

        負責妥善保管,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
        。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

        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
        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
        擔。托管人對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與
        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證基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法律法
        規規定的***低期限。


        五、
        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及
        復核
        程序
        1
        、
        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
        基金
        負債后的
        價值
        。

        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某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除
        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到
        0.0001
        元,小數點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
        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
        定公告。

        2
        、
        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

        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
        各類
        基金份額凈值結果
        發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
        依據基金合同和相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對外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

        1
        、
        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股票期權合約、信用
        衍生品、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資產支持證券、其它投資等資產及
        負債。


        2
        、
        估值方法
        1
        、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
        )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
        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
        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近交易日的
        市價(收盤價)估值;如***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
        構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
        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
        化因素,調整***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
        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3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4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以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

        5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在估
        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6
        )對在交易所市場發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
        情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
        場報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
        日的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
        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2
        、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
        )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
        值。


        2
        )***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
        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
        )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行股
        票、***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

        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行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
        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3
        、對全國
        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
        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
        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
        于含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回售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
        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間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
        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在明顯差
        異,未上市期間市場利率沒有發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
        、同一證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證券所處的
        市場分別估
        值。

        5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
        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6
        、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與股票期權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
        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采用***近交
        易日結算價估值。

        7
        、基金投資同業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凈價估值;選
        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8
        、本基金參與融資業務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的相
        關規定進行估值。

        9
        、基金投資信用衍生品,按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當日估值價進行估值,
        但管理人依法應當承擔的估值責任不因委托而免除;選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
        提供估值價格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會計準則》要求采用合理估值技
        術確定公允價值。

        10
        、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內地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

        11
        、估值計算中涉及港幣對人民幣匯率的,將依據下列信息提供機構所提
        供的匯率為基準: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與港幣的中間價。

        12
        、對于按照中國法律法規和基金投資所在地的法律法規規定應交納的各
        項稅金,本基金將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
        估值;對于因稅收規定調整或其他原

        因導致基金實際交納稅金與估算的應交稅金有差異的,基金將在相關稅金調整
        日或實際支付日進行相應的估值調整。

        1
        3
        、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
        估值。

        1
        4
        、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
        以確?;鸸乐档墓叫?。

        1
        5
        、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
        項,按國家***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
        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
        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
        人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
        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
        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3
        、
        特殊情形的處理

        1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
        3
        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
        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
        )由于證券
        /
        期貨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或由于其
        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
        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
        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三)基金份額凈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1
        、
        當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
        4
        位以內
        (
        含第
        4

        )
        發生差錯時,視為基金份額
        凈值錯誤;基金份額凈值
        計算
        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
        報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
        擴大;
        錯誤
        偏差
        達到基金份
        額凈值的
        0.25%
        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錯誤

        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
        0.50%
        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
        ,
        并報中國證監會備
        案;當發生凈值計算錯誤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和基金造成損失的,應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賠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錯情形,有權
        向其他當事人追償。

        2
        、
        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
        償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
        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1

        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
        題,如經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會計責任
        方的建議執行,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賠付。


        2

        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
        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書面說明,
        基金
        份額
        凈值出錯且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
        基金份額持
        有人
        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
        基金份額持有人
        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其
        中基金管理人承擔
        5
        0%
        ,基金托管人承擔
        5
        0%
        。


        3

        如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
        新計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
        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
        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4

        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
        等),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復核程序后仍不能發現該錯誤,
        進而導致基金份額
        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
        財產
        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賠付
        。

        3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設置而產生的凈值計算尾
        差,以基金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4
        、
        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如果行業
        有通行做法,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
        商。


        (四)暫停估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
        /
        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
        停營業時;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
        時;

        3
        )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
        50%
        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
        協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
        )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五)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會計制度執行。

        (六)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鸸芾砣霜毩?br> 地設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會計處
        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
        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
        賬冊為準。

        (七)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
        、
        財務報表的編制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
        的,基金管
        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基金招
        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季度報告應在季度結束之日起
        15

        工作日內
        編制完畢并
        予以公告;
        中期
        報告在會計年度半年終了后
        兩個月

        編制
        完畢并
        予以公告;年度報告在會計年度結束后
        三個月內編制完畢并
        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
        中期
        報告或
        者年度報告。

        2
        、
        報表復核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報表蓋章后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
        ;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應在
        3
        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
        管人應在收到后
        7
        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br> 金管理人在中期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
        人應在收到后
        30
        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br> 人在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
        到后
        45
        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撕突?br> 托管人之間的上述文件往來均
        以加密傳真的方式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
        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務處理為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
        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托管業務部門公章或者出具加蓋托管業務專
        用章的復核意見書
        或進行電子確認
        ,雙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
        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
        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外發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
        會備
        案。

        (八)基金管理人應每

        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的基礎數據
        和編制結果。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
        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六、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
        登記與
        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
        日、每年
        6

        30
        日、
        12

        31
        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
        容至少應包括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登記機構編制,由基金管理人審核并提交基金托管
        人保管?;鹜泄苋擞袡嘁蠡鸸芾砣颂峁┤我庖粋€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絕提供。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年
        6

        30
        日和
        12

        31
        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基金合同生效
        日、基金合同終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項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發
        生日后十個工作日內
        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限為
        20
        年?;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鸱蓊~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務以外的
        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
        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關法規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
        商、調解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
        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
        則進行仲裁。仲裁
        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
        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
        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協議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
        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法律并從其解釋。


        八、
        基金
        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
        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沖突。

        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報中國證監會
        備案
        。

        (二)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1
        、
        基金合同終止;
        2
        、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

        產;
        3
        、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
        權;
        4
        、
        發生法律法規
        、中國證監會
        或基金合同規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
        、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

        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

        金管理人組織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
        監會***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
        )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
        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
        理、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
        、
        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
        )基金
        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
        )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
        )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
        )制作清算報告;

        5
        )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
        )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
        )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
        6
        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
        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3
        、
        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
        財產
        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
        財產
        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4
        、
        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

        支付清算費用;

        2

        交納所欠稅款;

        3

        清償基金債務;

        4

        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

        1

        -

        3

        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5
        、
        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應當經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
        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
        5
        個工作日內由基金
        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
        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定
        報刊上。

        6
        、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不低于法律法規規定的***
        低期限
        。




        第二十一部分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具體情況提供以下一系列的服務,
        并將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如因系統、
        第三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下述服務無法提供,基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查詢服務
        基金管理人提供
        24
        小時自助語音和網上(
        www.founderff.com
        )查詢服務。

        每個交易日基金管理人還提供人工熱線查詢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以上方式查詢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交易確認記錄等賬
        戶信息;持有人和潛在投資者還可通過以上方式獲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依法披

        的各類信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公告和基金管理人***新動態等各類資料。

        基金份額持有人亦可通過銷售機構的網點查詢和打印確認單。

        二、信息定制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撥打客服熱線電話提交信息定制申請?;鸸芾砣送ㄟ^
        手機短信、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定制提供信息?;鸸芾砣?br> 可以根據實際業務需要,調整定制信息的條件、方式和內容。

        三、資料寄送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及潛在投資者如有需求,可致電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索取基
        金對賬單、產品宣傳推介材料等紙質資料。

        四、投訴及建議受理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銷售機構網點或基金管理人客服熱線電話、信函及
        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對基金管理人或銷售網點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或提出建
        議。

        五、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聯系方式
        客戶服務熱線:
        400
        -
        818
        -
        0990
        (免長途話費)
        客服郵箱:
        services@founderff.com
        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
        27
        號院
        5
        號樓
        11

        02
        -
        11
        房間
        傳真:
        010
        -
        57303716

        網址:
        www.founderff.com
        六、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您
        /
        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請通過上述方式
        聯系基金管理人。請確保
        投資前,您
        /
        貴機構已經***理解了本招募說明書。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一、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地點
        本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
        銷售機構和登記機構的辦公
        場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網站上。

        二、招募說明書的查閱方式
        投資者可在辦公時間免費查閱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也可按工本費購買本招
        募說明書的復印件,但應以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正本為準。





        第二十三部分 備查文件

        1
        、
        中國證監會準予
        方正富邦
        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
        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
        注冊的
        文件
        2
        、《
        方正富邦
        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
        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合同》
        3
        、《
        方正富邦
        泰利
        12
        個月持有期
        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
        托管協議》
        4
        、
        律師
        事務所
        法律意見

        5
        、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和營業執照
        6
        、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和營業執照
        7
        、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12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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